兰州2020版《中国药典》医疗器械无菌微生物检验员
Ⅱ 、Ⅲ类医疗器械企业无菌检 (化) 验人员,医用口罩检验人员;体 外诊断试剂企业微生物检验员,洁净环境检测人员等。根据《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 划》,每个企业应有 2 名以上专职检验人员。
使用单位的仓储管理:对骨科内固定器材、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等植入体内的医疗器械,应当建立并保存详细的使用记录。记录至少应包括:科室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位号、手术时间、手术者、产品名称、产品数量、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名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号、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产品编号或生产批号、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号、有效期限等必要的产品跟踪信息。该记录保存期至少超过终止使用后1年。
一、无菌检验员培训目的
1. 医疗器械口罩防护用品行业标准微生物检验方法;
2. 产品的无菌检验方法、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方法适用性试验;
3. 初始污染菌检验方法、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修正系数;
4.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验及所有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 洁净间监测方法及问题解析;
6. 不同供试品的制备方法;
7. 实验所有菌种保藏、管理、传代和使用技术;
医疗器械产品的特点
一、医疗器械的专用性 医疗器械承担着独特的功能。由于诊断的精确性、疾病处理的无菌化要求、卫生要求、病人护理的要求等,使得医疗器械有着区别于其他产品的专门特性,这就决定了医疗器械只能是应用在医疗用途方面,医疗器械的需求对象只能是医疗单位和有医疗需求的家庭等。 医疗器械的专用性突出的特点在于:绝大部分器械的针对性很强,混合性使用的危险性高,生产使用安全要求高。比如诊断、手术、治疗、化验、监护、试验设备、人体器官等不同的医疗器械使用就是专事专用。
二 、 产品范围广阔 医疗器械行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知识密集、资金密集的高技术产业,涉及到医药、机械、电子、塑料等多个行业,介入门槛较高。医疗器械产品的差异性大,因而种类也非常繁多,在行业统计上一般分为手术器械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制造业、诊断用品制造业、医用材料和医疗用品制造业及假肢、矫形器制造业五个子行业。 医疗器械产品范围广阔,既有高耐用性的大型设备,也有低价值用品。不同的子行业,其技术水平、盈利能力都不尽相同,以CT、MRI、B超等为代表的医疗仪器、设备制造业的毛利率在30%以上,属于医疗器械行业的高端产品。由于医疗仪器、设备的制造科技含量高,生产工艺相对复杂,这类产品对研发能力要求较高,这一市场目前大多为进口产品或合资企业的产品所占领。
三、使用者的局限性 医疗器械的用途为诊断、手术、治疗、化验、监护、试验设备、人体器官功能替代等等,这些作用的对象大多数为医疗单位和医疗教学与科研单位,因此其使用者的主体,也使这些单位。 另外,由于医疗知识的普及,个人诊断与护理产品与技术的成熟,大众对于一些基础性的医疗设备,已经具有了使用的能力,从而产生了保健医疗设备的市场需求。但是医疗器械功能的专业性,决定了医疗器械最主要的市场,仍然为医疗单位。
二、无菌检验员培训内容
1 、微生物基础知识
1) 检测实验用培养基配制、灭菌;培养基、器具灭菌等相关问题详讲;
2) 查看大肠、铜绿、金葡各种培养基生长情况,三种菌划平板
3) 供试液制备、细菌菌落、初始污染菌检测;
4) 生产人员手、台面、工作服菌落计数实验操作;
5) 大肠杆菌检测、绿脓杆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方法、操作步骤;
无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相关标准
1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v YY 0033 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 v YY/T 0287(ISO 13485)
医疗器械 质量管理体系 用于法规的要求 v GB/T 19000 (ISO 9000 )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v GB/T 19001 (ISO 9001 )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四、 无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相关标准
2 .风险管理
v YY/T 0316 (ISO 14971 ) 医疗器械 风 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v EN 12442-1 /ISO22442-1 医疗器械生 产用动物组织及其衍生物 第1 1 部分:风 险分析与管理
四、 无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相关标准
v 3 .洁净室及其控制
v GB50071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v GB50457 (ISO14644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ISO14644-1 洁净室及其环境控制 第1 部分:空气洁净度分级
ISO14644-2 洁净室及其环境控制 第2 部分:检测和监视规范
ISO14644-3 洁净室及其环境控制 第3 部分:计量和检测方法
ISO14644-4 洁净室及其环境控制 第4 部分:设计、建造和投入使用
ISO14644-5 洁净室及其环境控制 第5 部分:运行
ISO14644-6 洁净室及其环境控制 第6 部分:术语
ISO14644-7 洁净室及其环境控制 第7 部分:隔离区
v ISO14698-1 洁净室及其环境控制- 微生物污染控制
第1 部分:一般原理和方法 v ISO14698-2 洁净室及其环境控制- 微生物污染控制
第2 部分:微生物污染的评价和说明
四、 无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相关标准灭菌确认与常规控制
v GB 18278 (ISO 11134 )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
工业湿热灭菌
v GB 18279 (ISO 11135 )
医疗器械 环氧乙烷灭菌 确认和常规控制
v GB 18280 (ISO 11137 )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
辐射灭菌
ISO 14937 医疗产品的灭菌 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用灭菌剂特
性和开发 确认和常规控制的通用要求
EN ISO 14160 带有源动物材料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灭菌
液体化学灭菌剂灭菌的确认和常规控制
四、 无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相关标
三、无菌检验员培训价格
初级1400元,中级1600元,高级1800元。
四、无菌检验员联系老师
崔老师 1 8 5 2 0 4 5 7 6 6 0
其他实验材料 剪刀、镊子 滤器、微孔滤膜 量筒 培养器
以上材料可以采用干热灭菌(只限于剪刀、镊子,灭菌时将剪刀和镊子装入专用灭菌器具内)或湿热灭菌。干热灭菌为160℃ 2小时,或置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1℃蒸汽灭菌30分钟后使用。
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无菌检查用的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及改良马丁培养基等应符合培养基的无菌性检查及灵敏度检查的要求。本检查可在供试品的无菌检查前或与供试品的无菌检查同时进行。 无菌性检查:每批培养基随机取不少于 5 支(瓶),培养 14 天,应无菌生长。
灵敏度检查 菌种:培养基灵敏度检查所用的菌株传代次数不得超过 5 代(从菌种保存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代),试验用菌种应采用适宜的菌种保存技术进行保存,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金黄色葡萄球菌( Staphylococcus aureus)〔CMCC(B) 26 003〕 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 〔CMCC(B) 10 104〕 枯草芽孢杆菌( Bacillus subtilis)〔CMCC(B)63 501〕 生孢梭菌( Clostridium sporogenes)〔CMCC(B) 64 941〕 白色念珠菌( Candida albicans)〔CMCC(F) 98 001〕 黑曲霉( Aspergillus niger) 〔CMCC(F) 98 003〕
3 、无菌基础知识
1) 无菌检查两种实验方法:直接接种法、薄膜过滤法
2)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测实验
3) 查看斜面实验结果;
4) 实验总结;修正系数讲解;培养基灵敏度;产品方法适用性实验;
5) 菌种传代与保存;
6) 微粒污染;洁净环境监测。
重点产品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对重点监控产品制订有针对性的索证规范,向销售人员索取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销售人员登记表等复印件并验明原件,以确认销售人员身份及销售权限与范围。
医疗器械重点监测产品名单
一、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1、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2、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3、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4、一次性使用滴定管式输液器; 5、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 6、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 7、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 8、一次性使用采血器; 9、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 10、其它形式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11、其它形式一次性使用注射器。
医疗器械重点监测产品名单
二、骨科植入物医疗器械 1、外科植入物关节假体; 2、金属接骨、矫形钉; 3、金属直型、异形接骨板; 4、金属矫形用棒; 5、髓内针、骨针; 6、脊柱内固定器材; 7、骨修复材料(I,II)号。 三、填充材料 1、乳房填充材料; 2、人工鼻梁; 3、眼内填充材料(注:医用透明质酸钠); 4、骨科填充材料。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号) 第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总则)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许可条件)
第三十八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生产质量管理&企业主体) 第四十一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定期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于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企业责任)
《条例》明确规定的内容 第二十条 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 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 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 (三)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 (四)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五)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
《条例》明确规定的内容 第二十条 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 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 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 (三)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 (四)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五)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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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产品的无菌检验方法、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方法适用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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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验及所有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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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不同供试品的制备方法;
7. 实验所有菌种保藏、管理、传代和使用技术;
Ⅱ 、Ⅲ类医疗器械企业无菌检 (化) 验人员,医用口罩检验人员;体 外诊断试剂企业微生物检验员,洁净环境检测人员等。根据《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 划》,每个企业应有 2 名以上专职检验人员。
更新时间:2024/9/22 1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