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2020版《中国药典》医疗器械无菌微生物检验员
Ⅱ 、Ⅲ类医疗器械企业无菌检 (化) 验人员,医用口罩检验人员;体 外诊断试剂企业微生物检验员,洁净环境检测人员等。根据《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 划》,每个企业应有 2 名以上专职检验人员。
YY0330-2002 医用脱脂棉——水中可溶物
仪器与用具 分析天平(精度为0.1mg)、水浴锅、烘箱、容量瓶、100mL单标线移液管、蒸发皿、烧杯。 试验方法 称取样品12.5g置于烧杯中,加煮沸过的蒸馏水或去离子水400mL,加热煮沸15min,将水浸液移入500mL的容量瓶中,用新煮沸过的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洗涤样品,洗涤液导入容量瓶中放冷,加蒸馏水或去离子水至刻度,摇匀过滤,作为样品的水浸液。同法制备一份平行样。
洁净的蒸发皿预先在(105±1)℃烘箱中烘至恒重。精密量取上述水浸液100ml,置于水浴上蒸干。将蒸发皿再次放入(105±1)℃烘箱中烘至恒重, 遗留残渣应小于0.5%。平行做两份取平均值 结果计算 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X—水中可溶物,%; W1—蒸发皿质量,g; W2—蒸发皿+遗留残渣质量,g; 12.5×1/5—12.5g本品的1/5质量,g。
结果判定 水中可溶物平均值小于0.5%时,判定该项合格;反之判定不合格。
一、无菌检验员培训目的
1. 医疗器械口罩防护用品行业标准微生物检验方法;
2. 产品的无菌检验方法、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方法适用性试验;
3. 初始污染菌检验方法、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修正系数;
4.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验及所有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 洁净间监测方法及问题解析;
6. 不同供试品的制备方法;
7. 实验所有菌种保藏、管理、传代和使用技术;
饮用水: 主要用于设备冷却、某些零部件、工位器 具粗洗等;
v 纯化水:主要用于零部件的清洗或半精洗、生产工 艺用冷却水、工位器具清洗、洁净室、工作台面清 洗、消毒液配制等;
v 注射用水:主要用于与药液直接接触的零配件的末 道清洗、产品配料用水、储水器清洗等;
常用的水处理方法
v 1. 阴阳离子交换
v 2. 反渗透(RO)
v 3. 超滤(UF)
v 4. 电渗析
v 5. 电去离子(EDI )
v 6. 蒸馏
其中: 纯化水一般用1 、2 、其中: 纯化水一般用1 、2 、3 、4 、5 或其组合
注射用水一般用2 、 3 、 6
工艺用水的管理
工艺用水管理 规定
工艺用水的储罐和输送管道
材料
v 不锈钢或其他无毒材料
储罐和输送管道清洗、消毒
v 定期清洗、消毒
工艺用水的制 备、检验、储 存,制水系统 验证、水质监 控等 清洗、消毒要 规定具体方式、 方法和期限, 应特别注意管 道的设计和安 装应有一定倾 斜度、避免死 角和管,解 决管道清洗和 消毒后残液有 效的去除问题
二、无菌检验员培训内容
1 、微生物基础知识
1) 检测实验用培养基配制、灭菌;培养基、器具灭菌等相关问题详讲;
2) 查看大肠、铜绿、金葡各种培养基生长情况,三种菌划平板
3) 供试液制备、细菌菌落、初始污染菌检测;
4) 生产人员手、台面、工作服菌落计数实验操作;
5) 大肠杆菌检测、绿脓杆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方法、操作步骤;
第三十条 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包括预期用途规定的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法规要求、风险管理控制措施和其他要求。对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进行评审并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 第三十一条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满足输入要求,包括采购、生产和服务所需的相关信息、产品技术要求等。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 采购:原料、组件部件技术要求 生产和服务所需信息: 图纸(含零部件)、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环境 产品接收准则和检验程序(检验规则等) 产品使用说明书、包装和标签、标识要求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开展设计和开发到生产的转换活动,以使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在成为最终产品规范前得以验证,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适用于生产。 工艺文件+过程确认报告 第三十三条 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的适宜阶段安排评审,保持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评审策划+评审记录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以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并保持验证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产品检测 型式检验 设计计算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以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者预期用途的要求,并保持确认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临床评价 用户评价 性能评价
三、无菌检验员培训价格
初级1400元,中级1600元,高级1800元。
四、无菌检验员联系老师
崔老师 1 8 5 2 0 4 5 7 6 6 0
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应能防 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
v 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应无毒、耐腐蚀;
v 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避免死角、盲管;
v 储罐和管道要规定清洗、灭菌周期;
v 注射用水储罐的通气口应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
水性除菌滤器。
v 注射用水的储存可采用80 ℃ 以上保温、65 ℃ 以
上保温循环或4 ℃
工艺用水储罐和管路的清洗和消毒可采用纯蒸汽 消毒、巴氏消毒等。如储罐和管路的化学指标。不合格时,可考虑选用化学试剂(如氢氧化钠)对 其进行清洗。纯化水系统停用再次启用前,应对 管路进行清洗。
v 日常运行时,要定期监测水系统运行情况。做好维护及监测记录。根据检测结果确定是否需 要处理. 更换各种组件
3 、无菌基础知识
1) 无菌检查两种实验方法:直接接种法、薄膜过滤法
2)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测实验
3) 查看斜面实验结果;
4) 实验总结;修正系数讲解;培养基灵敏度;产品方法适用性实验;
5) 菌种传代与保存;
6) 微粒污染;洁净环境监测。
增加的内容 如:将资源管理中,第七条和第八条人员要求,并入机构与人员; 第九条 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并维护产品生产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监视和测量装置、仓储场地等基础设施以及工作环境。 分解为修订版:厂房与设施7条(其中4条来自无菌细则),设备5条等硬件要求。
供应商的要求: 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加强采购管理,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确保采购产品符合法定要求。 第四十七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检验等过程进行记录。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可追溯的要求。
第四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并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审核评价。必要时,应当进行现场审核。 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当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 总局2015年第1号通告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
质量控制 第五十八条 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制定产品的检验规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或证书。(《条例》第二十四条) 需要常规控制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产品检验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行委托检验。对于检验条件和设备要求较高,确需委托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以证明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定义
公称容量 由制造厂标示的注射器容量。例如1 mL,5 mL。 刻度容量 当活塞的基准线轴向移动一个或几个给定的刻度间隔时,从注射器中排出的温度为20℃±5℃的水的体积。
总刻度容量 从零刻度线到最远刻度线之间的注射器容量。总刻度容量可以等于或大于公称容量。 最大可用容量 当活塞拉开至最远端的功能位置时,注射器的容量。 基准线 活塞末端,用以确定与注射器任何刻度读数相应容量的环行线。
物理基本操作——滑动性能
原理 如右图所示的力学测试仪用于移动注射器的芯杆,抽吸或排出水,同时记录施加的力和芯杆的运动。
装置和溶液 力学测试仪:可测量和连续记录力的大小,精度为全刻度的1%,能固定被测注射器。 水槽:与大气相通,其中与被测注射器连接的导管内径为2.7 mm±0.1 mm。 溶液:水
身密合性 将注射器吸入公称容量的水,用下表规定的轴向压力及侧向力,对芯杆作用30s,外套与活塞接触的部位不得有漏液现象。 在88 kPa负压作用下保持60 s±5 s,外套与活塞接触部位不得产生漏气现象,且活塞与芯杆不得脱离。
2020版《中国药典》医疗器械无菌微生物检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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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器械口罩防护用品行业标准微生物检验方法;
2. 产品的无菌检验方法、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方法适用性试验;
3. 初始污染菌检验方法、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修正系数;
4.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验及所有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 洁净间监测方法及问题解析;
6. 不同供试品的制备方法;
7. 实验所有菌种保藏、管理、传代和使用技术;
Ⅱ 、Ⅲ类医疗器械企业无菌检 (化) 验人员,医用口罩检验人员;体 外诊断试剂企业微生物检验员,洁净环境检测人员等。根据《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 划》,每个企业应有 2 名以上专职检验人员。
更新时间:2024/9/21 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