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2020版《中国药典》医疗器械无菌微生物检验员
Ⅱ 、Ⅲ类医疗器械企业无菌检 (化) 验人员,医用口罩检验人员;体 外诊断试剂企业微生物检验员,洁净环境检测人员等。根据《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 划》,每个企业应有 2 名以上专职检验人员。
GB18457-2001 制造医疗机械用不锈钢针管——刚性试验程序
将针管位于刚性试验仪器上,按如下要求调整: 使跨距为上表中被测针管规格相对应的数值; 使施力推杆的端部表面位于跨距的中心; 是针管与两个搁针架柱和施力推杆保持垂直,同事使针管中心线与搁针架中心线重合。 按上表中该针管公称规格相对应的力,以1 mm/min的速率通过施力推杆对针管向下施加弯曲力。 测量并记录施力点处的针管挠度,精度到0.01 mm。
GB18457-2001 制造医疗机械用不锈钢针管——韧性试验
求 按下述试验方法试验时,针管不得折断。
原理 将针管的一端固定,从固定点到规定跨距的针管上施加一个力,首先向一个方向,然后向相反方向弯曲一个规定的角度,如此反复弯曲规定次数。 仪器 固定针管的夹具和仪器。 仪器可以对针管施加一个足够大的力,使其能从正反反向在同一个平面上弯曲25°、20°、15°等三种角度。
试验程序 将针管的一端固定在夹具上,按下表规定调整被测针管所对应的规定跨距和选择以下弯曲角度,正常壁—25°、薄壁—20°、超薄壁—15°。 在规定跨距位置施加一个足够大的力,以0.5 Hz频率,双向施力20次,目力观察针管折断情况。
一、无菌检验员培训目的
1. 医疗器械口罩防护用品行业标准微生物检验方法;
2. 产品的无菌检验方法、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方法适用性试验;
3. 初始污染菌检验方法、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修正系数;
4.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验及所有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 洁净间监测方法及问题解析;
6. 不同供试品的制备方法;
7. 实验所有菌种保藏、管理、传代和使用技术;
陶瓷材料(羟基磷灰石人工骨等)
复合材料(骨水泥,涂层材料 )
可降解材料(壳聚糖、可降解缝合线等 )
衍生材料(无生命活力的生物组织材料 )
组织工程等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按品种划分为)
v 输液(血)、注器具
v 医用导管、插管和血管管路
v 卫生敷料
其它
一、无菌医疗器械简介
三)无菌医疗器械的基本要求
1 、灭菌或采用无菌加工
v 主要灭菌方法为环氧乙烷气 体灭菌、辐照灭菌和湿热灭 菌,以及液体化学灭菌剂灭 菌;无菌加工(溶液的无菌 灌装和固体的无菌分装)
2 、 初包装
v 初包装若无特殊说明,一旦 被打开就要立即使用。初包 装要求不借助于工具便能打
开,并留下打开过的迹象。
如果发现包装 已经破损或已被打 开过,即不能再次 使用。对产品单包 装的要求是能阻止 细菌进入,同时又 适合于器械所经受 的灭菌过程。
生产信息一般包括: 生产批号和/ 或日期、 灭菌方法、企业名 称或商标等:使用 息包括:产品使 用说明、品名规格、 失效日期和 " 一次 性使用 " 等必要的 警示说明等。复杂 的产品往往要附有 产品使用说明书。
二、无菌检验员培训内容
1 、微生物基础知识
1) 检测实验用培养基配制、灭菌;培养基、器具灭菌等相关问题详讲;
2) 查看大肠、铜绿、金葡各种培养基生长情况,三种菌划平板
3) 供试液制备、细菌菌落、初始污染菌检测;
4) 生产人员手、台面、工作服菌落计数实验操作;
5) 大肠杆菌检测、绿脓杆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方法、操作步骤;
第二十条 生产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维修和维护必须符合预定用途,便于操作、清洁和维护。生产设备应当有明显的状态标识,防止非预期使用。 文件规定→符合规定 状态标识合规 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设备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的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应的操作记录。 操作规程 使用记录、维保计划和记录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配备与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仪器和设备,主要检验仪器和设备应当具有明确的操作规程。 检验规范对检验仪器和设备的要求 原材料、中间品、成品(结合产品技术要求) 标准要求 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要求 检验仪器和设备台账、档案,是否齐全? 精度和范围符合检验规范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检验仪器和设备的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校准、维护和维修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配备适当的计量器具。计量器具的量程和精度应当满足使用要求,标明其校准有效期,并保存相应记录。 检验规范对计量器具的要求 计量器具的台账、档案,数量、精度、量程 检定计划、报告/证书、检定状态标识 特殊计量器具的防护(如精密天平) 自校(检定规程、人员资格、检定环境条件、记录)
三、无菌检验员培训价格
初级1400元,中级1600元,高级1800元。
四、无菌检验员联系老师
崔老师 1 8 5 2 0 4 5 7 6 6 0
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制度
首先,医疗器械验收工作应在与其储存条件相符的待验区或合适的区域进行,验收人员应根据原始凭证,对购进的每一个医疗器械品种进行逐批、逐次的验收。进行验收时应核对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包装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等是否与单据相符;医疗器械外观性状的色泽、是否发霉异物、包装有无破损等,医疗器械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医疗器械外包装上必须标明产品注册证书编号,每批医疗器械应当有加盖企业印章的检验合格证和产品注册证书及注册证书登记表的复印件
其次,验收人员在验收医疗器械时应做好验收记录,并签字保存备查。验收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生产厂商、数量、到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产品注册证号、生产批号、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签名等项内容。 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医疗器械有效期2年。验收工作中发现质量有疑问或资料不全、手续不清的医疗器械,应予以拒收,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验收合格可入库的医疗器械,验收人员应与仓库保管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保管员根据验收结论和验收员的签章将医疗器械放置于相应的库区,并做好记录
3 、无菌基础知识
1) 无菌检查两种实验方法:直接接种法、薄膜过滤法
2)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测实验
3) 查看斜面实验结果;
4) 实验总结;修正系数讲解;培养基灵敏度;产品方法适用性实验;
5) 菌种传代与保存;
6) 微粒污染;洁净环境监测。
留样观察是无菌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工 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留样观察可以对产 品质量的稳定性作进一 步的考察,为改进工艺, 改进无菌医疗器械包装, 确定无菌医疗器械贮存 条件和运输条件,确定 无菌医疗器械有效期, 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也 为无菌医疗器械在流通 或使用环节出现质量纠 纷时提供可靠的依据。
产品留样
根据需要,建立留 样室。
按规定进行 留样 。
制定留样管理办法。
留样观察记录。
消毒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它只要求将有害 微生物的数量减少到无害的程度,而并不要求 把所有有害微生物全部杀灭,若能使微生物在 消毒过程中的存活概率达到 10 -3 即消毒合格
消毒: 是指杀灭病原微生物或 有害微生物,将其数量减少到 无害化程度。
v 灭菌: 用以使产品无存活微生 物的 确认过 的 过程 。
v 无菌 :无存活微生物的 状态 。
v 无菌加工 :在受控的环境中进 行产品容器和(或)装置的无 菌灌装。该环境的空气供应、 材料、设备和人员都得到控制,微生物和微粒污染控制到 可 接受水平 。
v 初包装 :与产品 直接接触 的包 装材料。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无菌器械。 医疗机构应建立无菌器械采购、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采购记录至少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
(1)从生产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销售人员的身份证。 (2)从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其授权范围;销售人员的身份证。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建立无菌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使用过的无菌器械必须按规定销毁,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医疗机构不得重复使用无菌器械。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经验证为不合格的无菌器械,在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1) 从非法渠道购进无菌器械; (2) 使用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 (3) 使用过期、已淘汰无菌器械; (4) 使用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无医疗器械产品合格证的无菌器械。
2020版《中国药典》医疗器械无菌微生物检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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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器械口罩防护用品行业标准微生物检验方法;
2. 产品的无菌检验方法、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方法适用性试验;
3. 初始污染菌检验方法、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修正系数;
4.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验及所有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 洁净间监测方法及问题解析;
6. 不同供试品的制备方法;
7. 实验所有菌种保藏、管理、传代和使用技术;
Ⅱ 、Ⅲ类医疗器械企业无菌检 (化) 验人员,医用口罩检验人员;体 外诊断试剂企业微生物检验员,洁净环境检测人员等。根据《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 划》,每个企业应有 2 名以上专职检验人员。
更新时间:2024/1/25 18: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