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020版《中国药典》医疗器械无菌微生物检验员
Ⅱ 、Ⅲ类医疗器械企业无菌检 (化) 验人员,医用口罩检验人员;体 外诊断试剂企业微生物检验员,洁净环境检测人员等。根据《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 划》,每个企业应有 2 名以上专职检验人员。
饮用水: 主要用于设备冷却、某些零部件、工位器 具粗洗等;
v 纯化水:主要用于零部件的清洗或半精洗、生产工 艺用冷却水、工位器具清洗、洁净室、工作台面清 洗、消毒液配制等;
v 注射用水:主要用于与药液直接接触的零配件的末 道清洗、产品配料用水、储水器清洗等;
常用的水处理方法
v 1. 阴阳离子交换
v 2. 反渗透(RO)
v 3. 超滤(UF)
v 4. 电渗析
v 5. 电去离子(EDI )
v 6. 蒸馏
其中: 纯化水一般用1 、2 、其中: 纯化水一般用1 、2 、3 、4 、5 或其组合
注射用水一般用2 、 3 、 6
工艺用水的管理
工艺用水管理 规定
工艺用水的储罐和输送管道
材料
v 不锈钢或其他无毒材料
储罐和输送管道清洗、消毒
v 定期清洗、消毒
工艺用水的制 备、检验、储 存,制水系统 验证、水质监 控等 清洗、消毒要 规定具体方式、 方法和期限, 应特别注意管 道的设计和安 装应有一定倾 斜度、避免死 角和管,解 决管道清洗和 消毒后残液有 效的去除问题
一、无菌检验员培训目的
1. 医疗器械口罩防护用品行业标准微生物检验方法;
2. 产品的无菌检验方法、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方法适用性试验;
3. 初始污染菌检验方法、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修正系数;
4.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验及所有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 洁净间监测方法及问题解析;
6. 不同供试品的制备方法;
7. 实验所有菌种保藏、管理、传代和使用技术;
第二十条 生产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维修和维护必须符合预定用途,便于操作、清洁和维护。生产设备应当有明显的状态标识,防止非预期使用。 文件规定→符合规定 状态标识合规 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设备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的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应的操作记录。 操作规程 使用记录、维保计划和记录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配备与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仪器和设备,主要检验仪器和设备应当具有明确的操作规程。 检验规范对检验仪器和设备的要求 原材料、中间品、成品(结合产品技术要求) 标准要求 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要求 检验仪器和设备台账、档案,是否齐全? 精度和范围符合检验规范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检验仪器和设备的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校准、维护和维修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配备适当的计量器具。计量器具的量程和精度应当满足使用要求,标明其校准有效期,并保存相应记录。 检验规范对计量器具的要求 计量器具的台账、档案,数量、精度、量程 检定计划、报告/证书、检定状态标识 特殊计量器具的防护(如精密天平) 自校(检定规程、人员资格、检定环境条件、记录)
二、无菌检验员培训内容
1 、微生物基础知识
1) 检测实验用培养基配制、灭菌;培养基、器具灭菌等相关问题详讲;
2) 查看大肠、铜绿、金葡各种培养基生长情况,三种菌划平板
3) 供试液制备、细菌菌落、初始污染菌检测;
4) 生产人员手、台面、工作服菌落计数实验操作;
5) 大肠杆菌检测、绿脓杆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方法、操作步骤;
医疗器械法规
是指以与医疗器械有关的活动为调整对象,涉及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医疗器械涉及的法规
v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276 号)
v 《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 (局令第16 号)
v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局令第12 号)
v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 (局令第
15 号)
v 《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 》 (局令第5 号)
v 《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 》 (暂
行)(局令第24 号)
v 《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
(局令第10 号)
v 《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 》 (试行)
三、医疗器械定义
(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第三条)
v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 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
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 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
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 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
三、无菌检验员培训价格
初级1400元,中级1600元,高级1800元。
四、无菌检验员联系老师
崔老师 1 8 5 2 0 4 5 7 6 6 0
重点产品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对重点监控产品制订有针对性的索证规范,向销售人员索取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销售人员登记表等复印件并验明原件,以确认销售人员身份及销售权限与范围。
医疗器械重点监测产品名单
一、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1、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2、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3、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4、一次性使用滴定管式输液器; 5、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 6、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 7、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 8、一次性使用采血器; 9、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 10、其它形式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11、其它形式一次性使用注射器。
医疗器械重点监测产品名单
二、骨科植入物医疗器械 1、外科植入物关节假体; 2、金属接骨、矫形钉; 3、金属直型、异形接骨板; 4、金属矫形用棒; 5、髓内针、骨针; 6、脊柱内固定器材; 7、骨修复材料(I,II)号。 三、填充材料 1、乳房填充材料; 2、人工鼻梁; 3、眼内填充材料(注:医用透明质酸钠); 4、骨科填充材料。
3 、无菌基础知识
1) 无菌检查两种实验方法:直接接种法、薄膜过滤法
2)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测实验
3) 查看斜面实验结果;
4) 实验总结;修正系数讲解;培养基灵敏度;产品方法适用性实验;
5) 菌种传代与保存;
6) 微粒污染;洁净环境监测。
第六十九条 在产品销售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企业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召回、销毁等。 顾客反馈信息→分析不合格原因→纠正措施(合规) 不良事件报告、召回、忠告性通知、销毁、修改 第七十条 不合格品可以返工的,企业应当编制返工控制文件。返工控制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重新检验和重新验证等内容。不能返工的,应当建立相关处置制度。 考虑返工的影响、重新检验、返工记录
第七十一条 企业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接收、调查、评价和处理顾客投诉,并保持相关记录。 程序(职责)+记录(处理过程、纠正措施)→设计输入 第七十二条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并保持相关记录。 程序(职责)+记录(不良事件)
第七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数据分析程序,收集分析与产品质量、不良事件、顾客反馈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数据,验证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保持相关记录。 产品质量变化趋势→再评价 第七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纠正措施程序,确定产生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应当建立预防措施程序,确定潜在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发生。 数据分析→CAPA
第七十五条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规要求采取召回等措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卫生部令82号 第七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产品信息告知程序,及时将产品变动、使用等补充信息通知使用单位、相关企业或者消费者。 发布的信息(忠告性通知)
第三十六条 确认可采用临床评价或者性能评价。进行临床试验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的要求。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5年第14号) 适用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不适用于体外诊断试剂。 三种方式: 1.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目录的 2.通过对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者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的 3.临床试验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识别并保持记录。必要时,应当对设计和开发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 当选用的材料、零件或者产品功能的改变可能影响到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性、有效性时,应当评价因改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必要时采取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同时应当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设计更改记录(合规性和变更后风险)、变更注册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在包括设计和开发在内的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制定风险管理的要求并形成文件,保持相关记录。 风险管理文档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采购控制程序,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规定的要求,且不低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 采购程序 进货检验规则 符合法规或标准要求 (粒料、过滤膜、熔断器)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根据采购物品对产品的影响,确定对采购物品实行控制的方式和程度。 物料分类规定、目录 物料+供方
2020版《中国药典》医疗器械无菌微生物检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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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器械口罩防护用品行业标准微生物检验方法;
2. 产品的无菌检验方法、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方法适用性试验;
3. 初始污染菌检验方法、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修正系数;
4.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验及所有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 洁净间监测方法及问题解析;
6. 不同供试品的制备方法;
7. 实验所有菌种保藏、管理、传代和使用技术;
Ⅱ 、Ⅲ类医疗器械企业无菌检 (化) 验人员,医用口罩检验人员;体 外诊断试剂企业微生物检验员,洁净环境检测人员等。根据《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 划》,每个企业应有 2 名以上专职检验人员。
更新时间:2024/9/18 18:4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