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证书培训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剂量-反应评估是指确定化学的、生物的或物理的治病因子的剂量与相关的对健康副作用的严重性和频度之间的关系。一般是由毒理学试验获得的数据外推到人,计算人体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值,mg/(kg·d))
3.暴露(量)评估
暴露指通过食品及其他有关途径对危害物的摄入。暴露评估(Exposure Assessment):是指定量、定性地评价由食品以及其它相关方式对生物的、化学的和物理的致病因子的可能摄入量。
一、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培训
填写报名表,付款,培训,考核
二、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培训对象
凡从事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管食品研发、采购、质量、实验室检测、安全标准、法律法规及餐饮业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 大专中小院校托幼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领导, 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等。
三、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培训内容
1、食品安全知识
2、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生产安全管理要求: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管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3、餐饮食品安全
4、食源性疾病的预防与处置
5、标签
1、沙门氏菌属食物中毒
该菌属为革兰氏阴性杆菌,不耐热,在100℃水中立即死亡,在80℃水中2min死亡,60℃水中5min死亡。在5%石炭酸或0.2%升汞中6min内可将其杀灭。水经氯处理可将其杀灭。盐浓度在9%以上会致死沙门氏菌。
中毒全年都可发生,多见于夏、秋二季,主要在5~10月份发生,以7 ~ 9月最多。动物性食品:(肉类、禽类和蛋类,奶类等),生熟交叉污染常见。熟肉制品、鱼、蛋、奶及其制品、冷荤食物中毒为主。
不分解蛋白质,感官改变不明显
潜伏期数小时~3天,一般为12~24小时。主要症状为呕吐、胃痛、腹泻、流鼻涕、畏寒、发烧。 大便为黄绿色水样便,可带脓血和粘液。多数病人体温可达38~39℃。
五型:胃肠炎型;类霍乱型;类伤寒型;类感冒型;类败血症型。
四、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培训
审核与决定
•第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许可期限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
•
•第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颂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变更、延续、补发和注销
五、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培训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
《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不予评定动态等级
1、动态评分<6.0分,或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
2、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3个月内不评级(注:4个月内完成动态评级)
3、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6个月内不评级
4、评定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给予警告以为的行政处罚的,2个月不评级,同时收回公示牌,2个月之后评定等级
一 、变更
1、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或者地址门牌号改变(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记载内容变更,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核准证明。
2、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类别、备注项目以及布局流程、主要卫生设施需要改变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手续。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准予变更《餐饮服务许可证》记载内容或者准予办理变更手续的,颁发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原《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和有效期限不变。
二、延续
1、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当在《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书面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早请的,按照新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
2、提供材料
(1) 《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2)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3)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变化或者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4)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准予延续的,颁发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原《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不变。
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报名
1、餐饮流通企业投标
2、审核
3、申请生产经营许可证
4、食品安全员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
凡从事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管食品研发、采购、质量、实验室检测、安全标准、法律法规及餐饮业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 大专中小院校托幼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领导, 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和各级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等。
更新时间:2024/2/13 15: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