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鹤岗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证书培训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
•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一、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培训
填写报名表,付款,培训,考核
二、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培训对象
凡从事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管食品研发、采购、质量、实验室检测、安全标准、法律法规及餐饮业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 大专中小院校托幼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领导, 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等。
三、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培训内容
1、食品安全知识
2、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生产安全管理要求: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管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3、餐饮食品安全
4、食源性疾病的预防与处置
5、标签
1.5 使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防腐的客观需要
二氧化硫:防腐剂
二氧化碳:防腐剂
1.6 使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保鲜的客观需要
紫胶:被膜剂
巴西棕榈蜡:被膜剂
1.7 使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加工工艺的客观需要
氯化镁
凝固剂
四、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培训
食品采购入库前查验与采购记录规定
•入库前查验
• 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建立采购记录
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从固定供应基地或供应商采购的,应当留存每笔供应清单,前款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
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电子记录。
•相关文件资料、记录保管的规定
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培训
凉菜配制要求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
•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供配制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干净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制作好的凉菜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
•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生食海产品加工要求
•用于加工的生食海产品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从事生食海产品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佩戴口罩。
•用于生食海产品加工的工具、容器应专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
•加工操作时应避免生食海产品的可食部分受到污染。
•加工后的生食海产品应当放置在密闭容器内冷藏保存,或者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
•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时,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一、生物性污染及其防治
1、食品腐败变质
(1)食品腐败变质的原因
1)食品本身组成和性质
2)环境因素
3)微生物的作用
(2)食品腐败变质的化学过程与与鉴定指标
1)食品中蛋白质的分解
2)食品中脂肪的腐败
3)食品中碳水化合物的分解
(3)食品腐败变质的卫生学意义
(4)食品腐败变质的控制措施
1)低温
2)高温灭菌防腐
3)脱水与干燥
4)提高渗透压
5)提高氢离子度
6)添加化学防腐剂
7)食品辐照
辐照可用于食品的灭菌、杀虫、脱水保鲜。但食品吸附或吸收放射性核素,尤其是半衰期较长的放射性核素污染,如60钴、 137铯、90锶,长期食用对人体健康有危害。
2、细菌性污染及其防治
(1)常见细菌性污染的菌属及其危害
1)致病菌—痢疾杆菌、副溶血性弧菌、致病性大肠杆菌、伤寒杆菌、肉毒梭菌等
2)条件致病菌—葡萄球菌、链球菌、变型杆菌、韦氏梭菌、蜡样芽胞菌等
3)非致病菌—腐败菌,是非致病菌中最多的一类
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报名
1、餐饮流通企业投标
2、审核
3、申请生产经营许可证
4、食品安全员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
凡从事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管食品研发、采购、质量、实验室检测、安全标准、法律法规及餐饮业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 大专中小院校托幼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领导, 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和各级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等。
更新时间:2024/7/22 9: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