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证书培训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大肠菌群:
致病性大肠杆菌现称为大肠埃希氏菌。食物中一经捡出大肠埃希氏菌,就表明食品直接或间接被粪便污染。是国际公认的卫生监测指示菌。
预防措施 ⑴加强该菌有关基本知识的介绍,提高公众在食品储藏和加工方面的卫生知识水平和对该菌引起疾病的认识。 ⑵有关卫生检测部门切实提高对该菌检验的技术水平和加强其检测技术的研究。
3、霉菌与霉菌毒素污染及其防治
霉菌:凡是生长在食物或营养基上形成绒毛状、蜘蛛网状菌丝的真菌统称为霉菌。
霉菌毒素:指霉菌在其所污染的食品中产生的有毒代谢产物。
一、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培训
填写报名表,付款,培训,考核
二、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培训对象
凡从事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管食品研发、采购、质量、实验室检测、安全标准、法律法规及餐饮业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 大专中小院校托幼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领导, 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等。
三、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培训内容
1、食品安全知识
2、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生产安全管理要求: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管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3、餐饮食品安全
4、食源性疾病的预防与处置
5、标签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
《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不予评定动态等级
1、动态评分<6.0分,或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
2、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3个月内不评级(注:4个月内完成动态评级)
3、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6个月内不评级
4、评定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给予警告以为的行政处罚的,2个月不评级,同时收回公示牌,2个月之后评定等级
四、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培训
审核与决定
•第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许可期限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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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颂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变更、延续、补发和注销
五、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培训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要求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受理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
•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依法将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制订食品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并做好检查记录。
•组织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
•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规定的其他职责。
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要求 1
1、食品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 3、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皮肤湿疹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习惯: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处理原料后、便后、食品加工操作前用流水彻底洗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双手还应进行消毒;工作时应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帽;出售食品或分餐时应戴口罩。不得留长指甲、戴戒指;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报名
1、餐饮流通企业投标
2、审核
3、申请生产经营许可证
4、食品安全员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
凡从事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管食品研发、采购、质量、实验室检测、安全标准、法律法规及餐饮业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 大专中小院校托幼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领导, 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和各级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等。
更新时间:2024/2/4 15:5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