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发办[2006]15号)的精神,提高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我中心将举办2021年化学检验工技师、食品检验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考前培训班,并组织学员参加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专业行业工作的人员;各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相关专业实验指导教师;其他符合条件的有志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鉴定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资格鉴定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的。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从事本职业2年(含2年)以上。
6.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师资格鉴定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者。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满1年以上且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和鉴定方式
(一)培训:培训采取半脱产形式,面授和岗位练习相结合。
(二)鉴定: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鉴定规范的要求。
分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现场操作或案例分析)、综合评审(论文或技术总结、面试答辩、业绩评定)三部分 ,三部分均合格为鉴定合格。经培训、鉴定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四、时间安排
详情请咨询VX:181-0275-7391范老师
五、报名所需材料
申报鉴定者必须按申报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一)《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附件1);
(二)所在单位对本人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的证明(附件2);
(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论文和技术总结(高级技师需交)各一式五份(论文格式参考附件3);
(五)已取得的低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六)学历证一份,职称证复印件(符合职称条件报考的需交)一份;
(七)大一寸白底证件照四张(照片规范参考附件4);
六、培训地点
圣问技术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更新时间:2020/11/13 16: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