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品安全管理员高中初级报考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应当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进行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什么是是食品安全管理员:
食品安全管理员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直接管理责任的从业人员被称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高中初级报考要求:
(一)食品生产单位:1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单位应配备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2其他食品生产单位应根据实际,配备相应级别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食品经营单位:1大型餐馆、供餐人数为1000人以上的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管理企业、食品经营企业(含餐饮企业及总部、有销售食品的药店总部和含食品制售大型超市及总部等)食品经营者应配备专职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2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中级及以上级别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零售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中级及以上级别的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3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中级及以上级别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4其他食品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内容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大纲》及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政策为主,辅以监管动态、对食品安全管理员授课重点、注意事项说明等内容。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报名资料
1.食品管理员培训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明一份
温馨提示: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应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培训,连续两年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证书自动失效,按新上岗人员重新培训考证。
任课讲师:张老师、吴老师
食品安全管理员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直接管理责任的从业人员被称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食品安全管理员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直接管理责任的从业人员被称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更新时间:2020/7/24 18: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