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2011年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上举行了第二批试点城市签约仪式和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中央平台开通仪式,天津、石家庄、哈尔滨、合肥、南昌、济南、海口、兰州、银川、乌鲁木齐11个第二批试点城市与商务部签署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协议。
据介绍,从2009年开始,商务部、财政部分两批支持20个城市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取得了积极进展。各试点城市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列入了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了必要的配套支持政策,确定了合理的试点目标和任务。首批试点城市共确定了170多个屠宰企业、100多个大型批发市场、3000多个标准化菜市场、1400多个大中型连锁超市、4400多个团体消费单位开展试点,覆盖15万多批发、零售经营户,受益人口将超过4000万。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预计9月底部分城市可投入试运行。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提出,“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要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切实提高肉菜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流通现代化进程和发展方式转变。
此外,各试点城市始终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作为民生工程全力推进,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考核管理,狠抓关键环节,创造性落实好各项试点任务。一要高标准建好用好追溯管理平台,二要因地制宜探索适用的追溯技术,三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法规标准,四要多管齐下深入推进产销衔接,五要政企联手大力完善流通基础设施,六要搞好宣传并特别注重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