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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法草案提交审议 新《社会保险法》能否更人性化

类型:原创 | 出处:中国认证信息网 | 发布时间:2010/10/27 9:02:04 | 人气: 2985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关于养老保险,我们经常在听到这样的抱怨,某某人“在城里打工近10年,在公司按期缴纳了养老保险,现在回到农村,保险关系无法接续,成了城市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两不管的夹心层!”
而说起医疗保险,我们自己身边就有很多这样的例子,父母是外地的,在老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因为现在随子女在北京定居,每次在北京看病都要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回老家报销,非常不方便。
现在,这些问题都有希望通过人大的立法推动解决了。昨天(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社会保险法草案第四次提请常委会审议,草案对涉及养老金领取、养老金接续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结算制度等条款。
如果法案能够通过,今后养老保险城乡两不管现象、以及异地就医、报销的麻烦将不复存在。社会保险法——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影响?中央台记者肖志涛对话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丁兆林。
四审草案对三审草案第十六条第二款做出修改,取消了可以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表述,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丁兆林认为这种修改是人性化和科学化的体现。
丁兆林:以前我们做的规定是可以一次性把钱领走,这样的话极有可能人们将钱挪作他用,或者因为对钱管理不当很快就花完了,再往后养老又出现了问题,他还会找到社会找到政府。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
很多的农民工经常在城里打工,他在城里交的养老保险应该有社会效益,他退休的时候应该得到这部分利益。通过这次法案的修正,相信在打破城乡二者特别大的社会保障方面的差异的话是有非常的积极作用的。
对于老百姓意见强烈的异地就医难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异地就医报销医疗费困难,影响了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草案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丁兆林认为这一条款如果能够配合具体的实施细则可能带给老百姓更多的实惠。
丁兆林:现在随着互联网、通信业交流的方便,能够进行全国联网,首先在技术上提供了保障,就是异地就医的报销是能够实现的。在技术保障前提下是一个社会进步的体现。人们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在这个省也好那个省也好可以得到统一的保障体系,对促进人员的流动就非常有意义,另外也对社会稳定起到了一定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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