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日前下发通知,批准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宁夏回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宁夏回族自治区纺织纤维检验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纤维检验所等5家单位通过验收复查。
这5家单位已按要求通过了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审查验收"三合一"评审。国家认监委批准这些单位在通过验收的检验产品范围内可以继续开展质量监督检验业务,业务工作受同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
国家认监委要求这5家单位继续抓好自身建设,加强管理,提高检验技术水平,确保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