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首页 >> 认证新闻 >> 国家认监委修订《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安全带产品》有关内容

国家认监委修订《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安全带产品》有关内容

类型:转贴 | 出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05/8/14 0:13:28 | 人气: 12662

      为方便广大企业,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管理,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日前下发2005年第19号公告,对《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安全带产品》(CNCA-02C-026:2004)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公告指出,将原规则"5.2  标志加施 获得认证证书的汽车安全带,应将认证标志缝在安全带固定点附近的织带上。"修改为"5.2  标志加施  获得认证证书的汽车安全带,应将认证标志缝在安全带固定点附近的织带上或直接模压在安全带总成(含带扣)的非受力位置上,标志应清晰并能永久保存。加施位置应保证在安全带总成安装到车辆上后认证标志仍能被清楚的识别。"

      原规则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实施规则为《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安全带产品》(CNCA-02C-026:2005),自2005年8月9日起实施。详细内容可登陆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告信息栏查询。

本站新闻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致电0769-23154015。

新发布公开课

最新发布

咨询热线:
13925768373
13925767953
13925760773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