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
近年来,我国消费品质量持续提升,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十二五”期间增长了1.8个百分点。但消费品标准、质量、品牌、服务供给的能力和水平仍难以适应消费升级,消费者普遍关注的重点消费品质量总体水平还不高。针对上述情况,质检总局突出标准引领,创新质量供给,着力提品质、增品种、创品牌,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新活力,以消费环境改善释放新动能,以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新需求,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消费信心,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内需动力。
一、深刻理解消费品质量提升的重大意义
(一)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当前,消费品工业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仅支撑了外贸出口,也拉动了国内消费增长,推动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2007年的39.6%提高至2015年的66.4%。但是,与消费需求持续增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消费出现外流现象。据有关方面统计,2015年我国出境游达到1.2亿人次,境外消费1.5万亿元,其中有7000~8000亿元用于购物,占到了一半左右。消费外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到物价差异、消费环境、消费观念、旅游文化等,但是质量因素却是其中至关重要的因素。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就是要推进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消费升级需求,着力提升消费品质量水平,有效保障基本消费、增加优质消费、抓住高端消费,形成消费升级与供给改革良性互动的格局。
(二)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是建设制造强国的基本要求。近年来,中国制造业整体质量竞争力指数一直稳步上升,从2002年的77.89提高到2015年的83.34,其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已经达到91.68,表明中国制造已经进入了较强竞争力发展的阶段。但与此同时,我国消费品工业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如消费品工业基础还比较薄弱,发展路径还是以规模扩张和价格竞争为主,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等。这些问题表明消费品质量保障能力、供给水平与消费者日益增长的质量安全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消费品质量问题得不到解决,中国制造就不可能得到全面发展,更不用说建设制造强国。
(三)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消费品工业总体上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形成了覆盖面广、结构相对完整的消费品工业体系,基本保障和满足了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但从有关数据来看,消费品质量水平仍低于工业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对于消费品制假售假行为,尽管政府部门始终保持执法打假高压态势,但一直打而不绝,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一些质量安全风险未能及时得到防范和化解,导致质量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民生安全的内在需要。
二、以结构性供给侧改革为支点,扎实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
(一)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对重点消费品开展重点性能指标比对抽查,突出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手机、儿童玩具等重点产品,不断提高国内消费品供给质量,引导海外消费回流。在婴童用品、家电等领域实施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质量自我声明和质量追溯制度。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定期分析重点地区质量状况,开展重点地区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围绕地方支柱产业和产业集聚区实施一批质量提升示范工程。推动中国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全面接轨,促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二)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在消费品质量监管领域引入风险管理的理念、方法和手段,日益成为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具体是要建立全国产品质量监督信息化服务平台,在社区、乡镇和学校建设一批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构建全国统一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和风险快速预警系统。建立消费品质量风险监测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三)强化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帮扶电子商务生产企业提升质量保障能力,助力电子商务经营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促进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完善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制度。引入推广互联网“过滤”技术,构建网络销售产品的质量安全“防火墙”。
三、努力构建消费品质量社会共治格局
(一)大力激发生产企业提升质量的内生动力。企业自觉主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消费品质量提升的基础。一是培育工匠精神。当下的供给侧改革,特别需要企业和企业家把工匠精神立起来,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对比和QC小组等质量活动,积极营造“匠人文化”氛围。二是实施精益制造。始终将“零缺陷”作为工作标准,致力于改进生产流程中的每一道工序,通过系统优化过程,消除非增值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最大程度地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三是推进质量创新。鼓励生产企业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变化,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培育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有效需求。
(二)积极发挥地方政府提升质量的组织领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将消费品质量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密切部门协作,整合资源,凝聚合力。加强政策保障,研究设立消费品质量提升专项财政资金,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导向作用;加大政府采购对优质产品的扶持力度,探索完善有利于扶优限劣的投标招标机制;建立和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加强督促检查,把消费品质量提升纳入对部门的考核中,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纽带作用。一是发挥好上传下达作用。及时传达国家政策方针,组织企业、社会更好地理解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主动帮助政府监管部门开展消费品质量状况调查,反馈企业诉求,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质量提升措施。二是发挥好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制定行业质量自律行为公约,推动行业诚信经营,杜绝低价竞标等行业恶性竞争行为,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三是发挥好标准制定引领作用。主动结合本行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制定“含金量”更高的团体标准,以此引领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质量升级。
(四)积极引导消费者参与到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中来。一方面,通过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对质量好的产品和企业给力支持,鼓劲加油;另一方面,当遇到质量纠纷时勇于维权,敢于“用脚投票”,最大程度地挤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存空间,揭露和监督漠视质量的不良企业,让劣质产品失去市场,让不良企业寸步难行。
追求质量永无止境,提升质量任重道远。我们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知难而进、锲而不舍的精神,共同努力,全力以赴打好消费品质量提升攻坚战。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