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杜青林部长、牛盾副部长、各位来宾:
由国家认监委与农业部共同主办的"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认证认可报告会"在"第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期间举行。首先,我代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农业部杜青林部长、牛盾副部长的到来,以及农业部对这次报告会所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农村、农民"三农"工作事关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加强农业基础,做好农村工作,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项战略目标。目前,我国农业已经进入由解决温饱为主的数量型农业向质量型、效益型、出口型农业转变发展的新阶段,必须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认证认可就是其中重要且十分有效的一个手段。
开展农产品和食品认证工作,是从根本上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对促进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因为如此,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与认证认可非常重视。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明确,要将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作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任务。要求国家认监委加强对与"菜篮子"产品有关的认证认可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将认证认可工作作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的重要措施来抓。国务院最近做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也进一步强调要"积极开展农产品和食品认证工作",建立长效的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机制。这些都充分说明了认证认可工作在农业现代化发展中的重要性。
国家认监委成立以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包括农产品和食品认证在内的认证认可体系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卫生安全问题,在农产品和食品认证工作方面,着力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认证认可立法的工作步伐,坚持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和市场化运作方式,进一步完善我国认证市场的运行规则;二是开展了农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认证市场秩序;三是与农业部、商务部、国家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共识,下发了《建立农产品认证认可工作体系实施意见》,开拓了农产品和食品认证的新领域;四是加强国际间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出口有机产品的国际互认;五是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出口农产品和食品认证的渠道,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2004年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明显见成效的一年,也是认证认可工作为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有效地发挥作用的一年。农产品认证需求日益扩大,农产品生产企业申请认证的积极性普遍提高。国家认监委与农业部共同组织开展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在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推进步伐明显加快,显著提高了初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通过认证的农产品逐步得到消费者的认同和信赖。实践证明,这种部门联合、共同推动和积极运用认证的工作模式,有利于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有利于减少行政成本,分散行政风险和责任,有利于政府职能从"行政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凸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已经从局部问题上升到整体问题,从经济问题上升到社会问题,成为全人类共同关注的生存与发展主题。中国是一个有着十三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解决这一问题尤为重要和迫切。国家认监委作为国务院认证认可工作主管部门,使认证认可工作更加有效地服务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主管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加大对农产品认证等先进管理方法和技术的宣传力度,共同推进农产品食品认证工作。
推进农产品食品认证工作,必须坚持这样几个原则:一是依法行政的原则。依法行政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宝贵经验,也是《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后对政府职能部门的根本要求。在推进农产品食品认证工作开展及实施相应监督管理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法定权限及其规定的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带头守法,严格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这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提出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认证认可条例》确定的"认证认可活动应遵循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认证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存在利益关系"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农产品食品认证机构的建立、运作及认证实施要按照市场化运作,各级政府部门要为农产品食品认证创造一个统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培养良好的竞争秩序;三是统一领导、共同实施的原则。农产品食品认证认可体系是国家认证认可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工作体系的建立、认可制度的实施、认证标准的制定、认证标志的管理和相关机构的监管等,都要与总的基本制度协调衔接,管理也必须统一有效。农产品食品认证是服务于农业、促进农业现代化管理的手段和方式。充分依靠和发挥农业部门的作用,是开展农产品食品认证工作的基础和必要条件。今后国家认监委一方面将按照国务院赋予的工作职能,对包括农产品食品认证认可工作在内的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将按照共同实施的原则,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推动共同实施机制的落实。过去几年中,国家认监委与农业部密切联系,深入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今后我们将以此为基础,全面深入广泛地开展合作,使农产品和食品认证工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质量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抓手",使认证认可手段和工作成果更加直接地服务于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各位来宾,举办"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认证认可报告会",向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介绍认证认可,对有关农产品认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讨,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相信这次报告会将对推动农产品认证事业发展,发挥农产品认证在服务经济建设方面的作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扩大农产品对外贸易,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等诸多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
预祝此次报告会及第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