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认可体系的通知》,国家认监委日前发布公告,指定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自6月25日起从事无线局域网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编号:CNCA—11C—048)的认证工作。同时,撤销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电磁兼容认证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产品认证中心从事无线局域网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编号:CNCA—11C—048)认证工作的指定资格。
公告要求,已获得无线局域网产品认证证书的生产厂商自6月25日起向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申请换证,并于今年12月1日前完成认证证书的转换工作。详细内容可登陆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告信息栏查询。(国家认监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