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官网25日消息,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对承担能效标识检测任务的技术机构进行计量授权考核的通知》(质检办量函〔2012〕803号)要求,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等3个承担能效标识检测任务的技术机构经考核合格,予以计量授权。现将第七批授权技术机构名单和授权项目予以公布。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可承担家用电磁灶、自动电饭锅、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计算机显示器、微型计算机能效标识检测任务。
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可承担家用电磁灶、自动电饭锅、计算机显示器能效标识检测任务。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可承担家用电磁灶、自动电饭锅能效标识检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