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各认证、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和检测机构:
在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合作下,《中国认证认可年鉴》(2006)已按计划出版发行。2007年,国家认监委将继续编辑出版《中国认证认可年鉴》2007年卷(以下简称《年鉴》)。新的《年鉴》将在上一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编纂质量,更全面深入地反映我国认证认可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和新经验。为做好《年鉴》编纂发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编辑出版《年鉴》的意义 《年鉴》是记载我国认证认可事业发展的权威性编年史册,不但提供全面系统、丰富翔实的关于我国认证认可工作开展的相关资料,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而且对认证认可事业发展中的成败得失进行认真总结和深入分析,揭示发展规律,明确发展方向,对于进一步搞好认证认可工作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希望各单位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年鉴》编纂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年鉴》的撰稿、组稿以及宣传、推介和协调工作。 二、按计划组织撰写好《年鉴》(2007)的相关文章和资料 各单位负责组织和撰写的相关文章均已在《年鉴》(2007)撰写提纲中注明。请按照提纲和文章撰写要求组织和撰写相关稿件。为确保文章质量和体现文责自负精神,请注明稿件的撰稿人和审稿人的姓名。另外,请各单位提供1~2幅在2006年度反映本单位发展成就、工作开展情况的图片,或提供1~2幅国家认监委等部门在当地举办的相关的重要会议及具有典型意义的彩色新闻照片。请于2007年5月31日前将文章和彩色照片(大于500KB)的电子版发至《年鉴》编辑部的电子邮箱(照片请附文字说明)。 三、进一步提高《年鉴》文章的撰写质量 地方两局处在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关于认证认可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实施监管工作的第一线;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认证及相关机构是认证认可工作的主体;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是认证认可行业自律组织。2006年,在国家认监委的领导和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认证认可事业又实现了新的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获得了新的经验。请各单位按照《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2006年认证认可工作和行业发展进行全面介绍和深入总结,把认证认可工作和行业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新经验载入《年鉴》这一权威性编年史册。 四、着力提高《年鉴》内容的深度和指导性 提高《年鉴》内容的深度和指导性,既是进一步搞好认证认可工作的需要,也是市场对《年鉴》类出版物的现实要求。办好《专文》一栏,是提高《年鉴》内容深度和指导性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此,希望各单位在按照要求撰写好反映本系统发展情况的文章同时,大力支持《专文》这一栏目的撰稿和组稿工作。《专文》主要编选关于我国认证认可重大问题的专门论述。重大问题包括:关于影响我国认证认可事业全局或长远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我国认证认可事业某个发展阶段的热点问题;具有典型意义的工作经验总结。《专文》的组稿范围和内容包括: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及地方两局领导关于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战略性思考;国家认监委各部室或地方两局经授权针对某项重大专题开展调查研究的成果,即“调查研究报告”;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下属研究机构关于我国认证认可重大专题的研究成果;地方两局关于认证监管、业务建设具有典型意义的经验总结;认证及相关机构、从业者个人关于我国认证认可重大专题的研究成果。以上文章既包括特别为《年鉴》撰写的稿件,也包括当年已发表过的文章。各单位如有相应文章或备选题目,请于4月30日前报编辑部,以便纳入撰写计划,同时请撰写和组织好本单位承担的文章和相关资料。 五、加强《年鉴》编撰队伍建设 《年鉴》作为全面深入反映我国认证认可事业发展进程的权威性编年史册,对编撰人员提出了很高要求。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指定具有一定研究水平和写作能力的同志组成本单位的《年鉴》编撰人员班子,并注意保持相对稳定。请将负责《年鉴》编纂工作的联络人员名单(姓名、性别、职务、电话、电子邮箱)经确认后于2007年4月30日前报《年鉴》编辑部。 另外,各有关单位担任《年鉴》编委委员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单如有调整,请将调整后的结果同时上报。 六、重视《年鉴》发行工作 《年鉴》编纂和发行是一项公益性活动。《年鉴》的编纂出版成本主要靠广告和发行解决。请各单位在《年鉴》出版、发行以及广告征集方面予以协助配合。征集宣传版面的具体事项由《年鉴》编纂委员会另行通知。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年鉴》编纂工作联系人:蔡云飞 孙振尚 电话:010-82262722 010-82262694 传真:010-82260809 电子邮箱:infocnca@cnca.gov.cn 《年鉴》编辑部联系人:刘美 电话:010-82260854 010-64836932 电子邮箱:cncayb@soh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