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菊 文)6月23日,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和较大城市开考,这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将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考核以后的首次考试。今年全国共有5.5万余名考生报名参加考试,保持了近3年来报考人数较高水平,显示了社会各界对该考试制度的充分认可和对质量人才的强烈需求。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始于2001年,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质检总局共同组织实施,目的在于科学、客观、公正地选拔质量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质量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我国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目前分为初级和中级。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资格获得者为助理质量工程师和质量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