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玩具召回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儿童健康和安全,它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信息收集和处理、缺陷调查和风险评估、召回实施、召回效果评估等环节,而几乎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全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和配合。
公众和儿童玩具的消费者(包括购买儿童玩具的家长)关于儿童玩具质量安全问题、伤害事故的投诉和举报,是实施儿童玩具召回重要的信息来源。召回管理部门通过对投诉和举报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从而找出问题、发现缺陷。《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各级质监部门投诉或举报儿童玩具缺陷和伤害等有关信息。
从我国的儿童玩具召回工作实践来看,和汽车产品对比,召回管理信息系统收到的有关儿童玩具缺陷和伤害事故的投诉和举报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儿童玩具召回工作的开展。
消费者的配合是缺陷调查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缺陷调查是指确认产品是否存在缺陷而进行调查取证的全过程。它是一个复杂的技术活动,涉及到技术专家、检测机构和实验室等各种技术资源的使用,也需要消费者的大力参与。消费者是产品的购买者或使用者,对产品的质量安全、使用风险有直接的感受和第一手的证据。消费者应积极配合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缺陷调查,如接受回访、提供信息、出示证据等等。
消费者的参与是召回取得良好效果的重要保证。儿童玩具召回活动中,儿童玩具缺陷信息的发布和缺陷的消除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关系到召回实施效果。因此,儿童玩具产品的生产者获知其生产的儿童玩具存在缺陷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缺陷信息,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并采取召回措施。消费者获知此类信息后,应核查自家的儿童玩具是否在召回范围内,如属于缺陷玩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照生产者提供的召回措施进行处理。
儿童玩具召回实践表明,实际召回的缺陷儿童玩具数量占应召回数量的比例较低。这可能是由于玩具的货值普遍不大,儿童玩耍的周期较短,玩具经营者对消费者信息掌握得不多等原因造成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儿童玩具关系到儿童的健康安全,消费者应当关注儿童玩具召回信息,了解存在的缺陷,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当发现玩具可能存在缺陷或有任何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向各级质监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国家质检总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