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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起工商部门严查商场改食品生产日期

类型:转贴 | 出处: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13/1/22 8:36:50 | 人气: 4790

  1月21日至3月底,工商部门重点打击商场在仓库内篡改食品生产日期和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同时对主要商场和市场开展星级评定活动,消费者可按照星级标准进行选择。

  据了解,此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农产品、水产品、肉制品、酒类、速冻食品、乳制品、民俗特产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等节日重点消费食品;重点检查食品经营主体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违规冒用乱用品牌标识、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等行为。

  在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将对大型商场、批发企业等仓储物流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打击篡改生产日期和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针对春节期间农、水产品集中消费的特点,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必须认真填写《产地证明单》,在显著位置公示《销售凭证》,密切监控水产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秤少两、违规使用添加剂等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此外,工商部门将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星级创标”活动,对全市主要商场和市场按照以食品安全为核心的12项评定项目标准,由市食安办、市工商局授予相应牌匾和证书。星级商场和市场的有效期为两年,市民可根据星级标准选择消费场所。

  对于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被责令限期整改但在整改期限内未达到整改要求或者拒不改正的、违法经营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被媒体曝光、食品质量抽检年度合格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或者抽检中发现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不合格食品的星级商场,工商部门将降低或撤销其星级称号,自被降星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提高其星级;被撤销星级商场和市场称号的,自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星级商场市场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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