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2020版《中国药典》医疗器械无菌微生物检验员培训公告 | |||
课程类型: | 质量管理 | 授课语言: | 普通话 |
总学课时: | 2天 | 培训费用: | 1400元 |
授课时间: | 2026年12月31日至2032年12月31日 | 授课地点: | 秦皇岛 |
浏览次数: | 4166次 | 参加培训: | 在线报名 |
秦皇岛2020版《中国药典》医疗器械无菌微生物检验员
Ⅱ 、Ⅲ类医疗器械企业无菌检 (化) 验人员,医用口罩检验人员;体 外诊断试剂企业微生物检验员,洁净环境检测人员等。根据《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 划》,每个企业应有 2 名以上专职检验人员。
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制度内容的基本要求:
1.效期产品入库时,应集中、按批号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2.对效期产品要定期进行检查,防止过期失效。
3.效期产品出库时,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出库的原则。
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此记录表为A4纸横用)
日期
产品名称
注册证号
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
出厂日期
灭菌批号
产品效期
复检结果
数量
最终用户
地址电话
联系人
六、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制度
制度内容的基本要求:
1.销售医疗器械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将产品销售给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表》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或具有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销售对象为个人的除外)。
2.销售产品要做好销售记录。必要时应能根据销售记录追查出全部售出产品情况并追回。销售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厂编号、销售日期、销售对象、销售数量、经办人。
3.销售记录应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或使用期限过后一年以上。
4.销售特殊管理产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企业应对产品退货实施控制,并建立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规格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退货单位、退货日期、退货数量、退货原因及处理结果。
医疗器械销售记录(此记录表为A4纸横用)
销售日期
销售对象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销售数量
生产单位
生产批号
灭菌批号
出厂编号
产品注册证号
经办人签字
一、无菌检验员培训目的
1. 医疗器械口罩防护用品行业标准微生物检验方法;
2. 产品的无菌检验方法、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方法适用性试验;
3. 初始污染菌检验方法、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修正系数;
4.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验及所有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 洁净间监测方法及问题解析;
6. 不同供试品的制备方法;
7. 实验所有菌种保藏、管理、传代和使用技术;
作程序
4.1当购货方投诉产品质量事故时,销售部门应详细记录有关情况,并将信息传递到质量管理部门。记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规格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成批号、灭菌批号、用户名称、用户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质量问题描述。
4.2质量部门收到质量事故信息后,应及时与生产厂家或供货单位联系,要求派人共同调查事故情况。
4.3在验证调查时应索取有关证据,详细记录调查情况。
4.4经验证确认为质量事故的,应及时报告当地药监部门o
4.5通知有关经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戌使用该产品,并
退回尚未售出的产品。
4.6退回的不合格产品应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待药监部门做统一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5相关文件及记录
5.1《质量事故投诉记录》
5.2(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记录)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医疗器械员工培训表。
二、无菌检验员培训内容
1 、微生物基础知识
1) 检测实验用培养基配制、灭菌;培养基、器具灭菌等相关问题详讲;
2) 查看大肠、铜绿、金葡各种培养基生长情况,三种菌划平板
3) 供试液制备、细菌菌落、初始污染菌检测;
4) 生产人员手、台面、工作服菌落计数实验操作;
5) 大肠杆菌检测、绿脓杆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方法、操作步骤;
《不合格品控制记录)
5.2(销售管理制度)
5.3《退货记录)
5,4《不合格品销毁记录)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质量事故处理
控制程序
1目的
确保及时处理产品质量事故,消除事故影响,避免再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所经营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事故的处理。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门是质量事故的主要处理部门故的调查、处理。
3.2销售部门负责质量事故处理的配合工作。
4工作程序
4.1当购货方投诉产品质量事故时,销售部门应详细记录有关情况,并将信息传递到质量管理部门。记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规格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成批号、灭菌批号、用户名称、用户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质量问题描述。
4.2质量部门收到质量事故信息后,应及时与生产厂家或供货单位联系,要求派人共同调查事故情况。
4.3在验证调查时应索取有关证据,详细记录调查情况。
4.4经验证确认为质量事故的,应及时报告当地药监部门o
4.5通知有关经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戌使用该产品,并
退回尚未售出的产品。
4.6退回的不合格产品应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待药监部门做统一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5相关文件及记录
5.1《质量事故投诉记录》
5.2(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记录)
三、无菌检验员培训价格
初级1400元,中级1600元,高级1800元。
四、无菌检验员联系老师
崔老师 1 8 5 2 0 4 5 7 6 6 0
第三十六条 确认可采用临床评价或者性能评价。进行临床试验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的要求。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5年第14号) 适用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不适用于体外诊断试剂。 三种方式: 1.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目录的 2.通过对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者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的 3.临床试验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识别并保持记录。必要时,应当对设计和开发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 当选用的材料、零件或者产品功能的改变可能影响到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性、有效性时,应当评价因改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必要时采取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同时应当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设计更改记录(合规性和变更后风险)、变更注册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在包括设计和开发在内的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制定风险管理的要求并形成文件,保持相关记录。 风险管理文档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采购控制程序,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规定的要求,且不低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 采购程序 进货检验规则 符合法规或标准要求 (粒料、过滤膜、熔断器)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根据采购物品对产品的影响,确定对采购物品实行控制的方式和程度。 物料分类规定、目录 物料+供方
3 、无菌基础知识
1) 无菌检查两种实验方法:直接接种法、薄膜过滤法
2)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测实验
3) 查看斜面实验结果;
4) 实验总结;修正系数讲解;培养基灵敏度;产品方法适用性实验;
5) 菌种传代与保存;
6) 微粒污染;洁净环境监测。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无菌器械。 医疗机构应建立无菌器械采购、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采购记录至少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
(1)从生产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销售人员的身份证。 (2)从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其授权范围;销售人员的身份证。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建立无菌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使用过的无菌器械必须按规定销毁,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医疗机构不得重复使用无菌器械。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经验证为不合格的无菌器械,在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1) 从非法渠道购进无菌器械; (2) 使用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 (3) 使用过期、已淘汰无菌器械; (4) 使用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无医疗器械产品合格证的无菌器械。
管理职责 (通用要求)
v 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v 用文件明确职责和权限;
v 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
不可兼任。
v 确定 管理者代表
《 管理手册 》 中要有组织 机构图和职 责与权限的 规定在管理层中,能 直接与最高管理 者沟通 。有文件规定,有可检查的 记录,证明达到了岗位规 定的要求;没有达到要求 的,通过采取培训等措施 达到文件规定要求。企业应保存教育培训的记录: 包括所
用的教材或课件、培训老师的相关 信息、考试题和试卷 通过培训和教育,使得大家建立起洁净、 无菌、微粒、微生物、交叉污染等的概念 和意识。 对经过培训和教育建立不起良好习惯的人 不宜在洁净区内从事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2020版《中国药典》医疗器械无菌微生物检验员
关闭
1. 医疗器械口罩防护用品行业标准微生物检验方法;
2. 产品的无菌检验方法、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方法适用性试验;
3. 初始污染菌检验方法、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修正系数;
4.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验及所有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 洁净间监测方法及问题解析;
6. 不同供试品的制备方法;
7. 实验所有菌种保藏、管理、传代和使用技术;
Ⅱ 、Ⅲ类医疗器械企业无菌检 (化) 验人员,医用口罩检验人员;体 外诊断试剂企业微生物检验员,洁净环境检测人员等。根据《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 划》,每个企业应有 2 名以上专职检验人员。
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 |
联系: | 崔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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