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2020版《中国药典》医疗器械无菌微生物检验员培训公告 | |||
课程类型: | 质量管理 | 授课语言: | 普通话 |
总学课时: | 2天 | 培训费用: | 1400元 |
授课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至2032年12月31日 | 授课地点: | 咸宁 |
浏览次数: | 5631次 | 参加培训: | 在线报名 |
咸宁20 2 0版《中国药典》医疗器械无菌微生物检验员
Ⅱ 、Ⅲ类医疗器械企业无菌检 (化) 验人员,医用口罩检验人员;体 外诊断试剂企业微生物检验员,洁净环境检测人员等。根据《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 划》,每个企业应有 2 名以上专职检验人员。
. 验证条件
6.1. 仪表量器经过校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6.2. 供试品:随机抽取浙江红雨医药有司生产的3个批次医用无菌创可贴
6.3. 培养基及试剂:
6.3.1. 试剂试液:
0.9%氯化钠、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配制记录见附件1
6.3.2. 培养基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 生产厂家: 杭州微生物试剂有限公司 批号:20 14 02 21-00
改良马丁培养基 生产厂家: 杭州微生物试剂有限公司 批号:20 13 11 18-00
营养琼脂培养基 生产厂家: 杭州微生物试剂有限公司 批号:20 15 04 28-03
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 生产厂家: 杭州微生物试剂有限公司 批号:20 14 03 22-00
蛋白胨 生产厂家:杭州微生物试剂有限公司 批号:2 01 4 04 17-00
培养基配制记录见附件2。
6.4. 验证用菌株:
金黄色葡萄球菌 【CM CC(B)2 60 03】
铜绿假单胞菌 【CM CC(B)10 10 4】
枯草芽孢杆菌 【CM CC(B)6 35 01】
生孢梭菌 【C M CC(B)6 49 41】
白色念珠菌 【CM CC(F)9 80 01】
黑曲霉 【CM CC(F)98 00 3】
标准菌株购自: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
各验证用菌种传代记录见附件3。
6.5. 无菌检验仪器及相关设备:
压力蒸汽灭菌器
型 号: YXQ-LS-5 0S 11 生产厂家: 上海博讯仪器有限公司
校验日期: 20 15-05-25 有效期:20 16-05-24
生化培养箱(细菌培养)
型 号:S PX-2 50 生产厂家: 金坛市富华仪器有限公司
校验日期:201 5-05-25 有效期:20 16-05-24
生化培养箱(霉菌培养)
型 号: SPX-2 5 0B 生产厂家:金坛市富华仪器有限公司
校验日期: 20 15-05-25 有效期:20 16-05-24
7. 验证内容:
7.1. 培养基无菌性检查:
每批培养基随机取不少于5支,培养14天,应无菌生长。
培养基无菌性检查记录
日期: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 改良马丁培养基
结论
注备:
检测人/日期: 复核人/日期:
一、无菌检验员培训目的
1. 医疗器械口罩防护用品行业标准微生物检验方法;
2. 产品的无菌检验方法、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方法适用性试验;
3. 初始污染菌检验方法、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修正系数;
4.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验及所有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 洁净间监测方法及问题解析;
6. 不同供试品的制备方法;
7. 实验所有菌种保藏、管理、传代和使用技术;
医疗器械法规
是指以与医疗器械有关的活动为调整对象,涉及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医疗器械涉及的法规
v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2 76 号)
v 《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 (局令第16 号)
v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局令第12 号)
v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 (局令第
15 号)
v 《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 》 (局令第5 号)
v 《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 》 (暂
行)(局令第24 号)
v 《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
(局令第10 号)
v 《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 》 (试行)
三、医疗器械定义
(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第三条)
v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 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
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 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
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 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
二、无菌检验员培训内容
1 、微生物基础知识
1) 检测实验用培养基配制、灭菌;培养基、器具灭菌等相关问题详讲;
2) 查看大肠、铜绿、金葡各种培养基生长情况,三种菌划平板
3) 供试液制备、细菌菌落、初始污染菌检测;
4) 生产人员手、台面、工作服菌落计数实验操作;
5) 大肠杆菌检测、绿脓杆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方法、操作步骤;
第七十九条 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或备案人在进行产品研制时,也应当遵守本规范的相关要求。 注册环节的体系核查(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第八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针对不同类别医疗器械生产的特殊要求,制定细化的具体规定。 规范附录要求 第八十一条 企业可根据所生产医疗器械的特点,确定不适用本规范的条款,并说明不适用的合理性。 要在质量手册中体现
第八十二条 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确认: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者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关键工序:指对产品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工序。 特殊过程:指通过检验和试验难以准确评定其质量的过程。
第八十三条 本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八十四条 本规范自20 1 5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 09年12 月1 6日发布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国食药监械〔20 09〕83 3号)同时废止。
三、无菌检验员培训价格
初级1 4 00元,中级16 00元,高级18 00元。
四、无菌检验员联系老师
崔老师 1 8 5 2 0 4 5 7 6 6 0
留样观察是无菌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工 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留样观察可以对产 品质量的稳定性作进一 步的考察,为改进工艺, 改进无菌医疗器械包装, 确定无菌医疗器械贮存 条件和运输条件,确定 无菌医疗器械有效期, 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也 为无菌医疗器械在流通 或使用环节出现质量纠 纷时提供可靠的依据。
产品留样
根据需要,建立留 样室。
按规定进行 留样 。
制定留样管理办法。
留样观察记录。
消毒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它只要求将有害 微生物的数量减少到无害的程度,而并不要求 把所有有害微生物全部杀灭,若能使微生物在 消毒过程中的存活概率达到 10 -3 即消毒合格
消毒: 是指杀灭病原微生物或 有害微生物,将其数量减少到 无害化程度。
v 灭菌: 用以使产品无存活微生 物的 确认过 的 过程 。
v 无菌 :无存活微生物的 状态 。
v 无菌加工 :在受控的环境中进 行产品容器和(或)装置的无 菌灌装。该环境的空气供应、 材料、设备和人员都得到控制,微生物和微粒污染控制到 可 接受水平 。
v 初包装 :与产品 直接接触 的包 装材料。
3 、无菌基础知识
1) 无菌检查两种实验方法:直接接种法、薄膜过滤法
2)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测实验
3) 查看斜面实验结果;
4) 实验总结;修正系数讲解;培养基灵敏度;产品方法适用性实验;
5) 菌种传代与保存;
6) 微粒污染;洁净环境监测。
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应能防 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
v 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应无毒、耐腐蚀;
v 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避免死角、盲管;
v 储罐和管道要规定清洗、灭菌周期;
v 注射用水储罐的通气口应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
水性除菌滤器。
v 注射用水的储存可采用80 ℃ 以上保温、65 ℃ 以
上保温循环或4 ℃
工艺用水储罐和管路的清洗和消毒可采用纯蒸汽 消毒、巴氏消毒等。如储罐和管路的化学指标。不合格时,可考虑选用化学试剂(如氢氧化钠)对 其进行清洗。纯化水系统停用再次启用前,应对 管路进行清洗。
v 日常运行时,要定期监测水系统运行情况。做好维护及监测记录。根据检测结果确定是否需 要处理. 更换各种组件
无菌工作服可在十万级洁净区内清洗, 但应在万级洁净区内整理,洁净工作 服和一般的无菌工作服应按规定进行 消毒处理,但在万级下的局部百级洁 净区内使用的无菌工作服应进行灭菌 处理。洁净工作服和一般无菌服 的 末道清洗用水至少为纯化水;有热原
要求并在万级下的局部百级洁净区内 进行无菌加工使用的无菌工作服的末
道清洗用水应为注射用水;
质地光滑、 不产生静 电、不脱 落纤维和 颗粒性物 质, 并能 有效阻止 人体皮屑 和内衣的 尘粒纤维的弥散
勤剪指甲、勤理发、剃胡须、勤换衣服、勤 洗澡, 不能使用有污染的化妆品, 不佩带饰物 , 手在消毒以后,不再接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人员卫生要求
建立对人员的清洁的要求,并在体系 文件中做出明确规定
制定洁净室(区)工作人员 卫生守则
进入洁净区人员的净化
v 进入洁净室(区)人员的 净化程序
v 净化程序和设施达到人员净化的目的
洁净区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穿戴洁净工
作服、帽、鞋和口罩,洁净区内不得 穿拖鞋
考虑接触产品操作人员手的 再次消毒
2 02 0版《中国药典》医疗器械无菌微生物检验员
关闭
1. 医疗器械口罩防护用品行业标准微生物检验方法;
2. 产品的无菌检验方法、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方法适用性试验;
3. 初始污染菌检验方法、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修正系数;
4.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验及所有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 洁净间监测方法及问题解析;
6. 不同供试品的制备方法;
7. 实验所有菌种保藏、管理、传代和使用技术;
Ⅱ 、Ⅲ类医疗器械企业无菌检 (化) 验人员,医用口罩检验人员;体 外诊断试剂企业微生物检验员,洁净环境检测人员等。根据《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 划》,每个企业应有 2 名以上专职检验人员。
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 |
联系: | 崔先生 |
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