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考证报名入口 | |||
课程类型: | 资格认证 | 授课语言: | 普通话 |
总学课时: | 2天 | 培训费用: | 1800元 |
授课时间: | 2021年08月06日至2035年09月07日 | 授课地点: | 广州 |
浏览次数: | 13011次 | 参加培训: | 在线报名 |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培训
各有关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食品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持有两名以上《食品检验工》资格证的要求,食品检验人员考核已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从事食品检验人员持证上岗。为此,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训基地特举办"食品检验工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班"。
一、招生对象
1、企事业单位主管食品质量、食品安全标准及食品监督管理的相关负责人;
2、从事食品科研、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质量监督、食品卫生检验的管理、技术和检验人员;
3、餐饮业负责人、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
4、大学、专科、中学、小学、幼儿园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领导。
5、各类食品、化学院校的学生。
二、培训内容
A、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器具使用操作规范:
1.检测样品项目记录应清晰、全面,每次检验应做两次试验,误差在规定的误差范围内。
2.化验员操作过程中应做到取样及时,检验及时,出具检验结果及时。
3.做到取样准确、试剂准确、分析准确、计算准确、结果准确。
4.仪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指南中的要求进行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对仪器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5.仪器存放置在干燥、尘、无振动处;内部通道应保持清洁,无灰尘,食用前若有污物,可用棉质物拭净。
6.仪器出现不正常现象时,请参说明书进行排查,如仍不能排除故障,请联系生产厂家。
7.保持仪器内外清洁干燥,避免任何液体流入仪器内部,防尘、防损害性物质。
8.试剂类检测产品都有一定的保质期,确保在保质期内使用,及时处理掉废弃检测试剂。
9.需要电路的仪器使用完拔掉USB连线,断开仪器与电脑工作站的连接。
10.清洁仪器外表面好使用手套,用--次性擦布沾水或温和去污剂。
11.仪器若长期不使用,每月应通电数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好定期拿出来使用下,以防过久不用影响检测结果。
12.实验用品轻拿轻放,按照操作说明正确使用仪器设备,正确标定化学试剂
B、国家强制的食品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
1.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
2.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
3.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4.食品检验概述;
5.食品分析与检验技术(按工种分);
6.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
7.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
8.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9.农产品农残检测技术等。
三、报考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者)
(1) 非特殊工种经正规初级工培训结业,年龄需满18周岁以上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者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证后,经正规中级工培训结业且年满18周岁以上
(3) 中等职业学校对口三年级或已毕业学生
(4) 高等院校二年级或技校5年制高职班三年级对口学生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大专以上本或相关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 取得大专以上本或相关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3)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
五、资格鉴定
初、中、考核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技师,技师考核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综合评审三部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六、报名办法
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2寸蓝底照片四张(一张需要扫描版)、工作年限证明件一份,请参考人员于报名截止结束前3天将上述资料及相关费用上报至我中心。
详情咨询圣问教育鲁老师186-6573-0879
我培训中心讲师全部毕业于高等院校,有着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操经验,讲课生动通俗易懂,让学员很容易掌握职业技能并通过考核
1、企事业单位主管食品质量、食品安全标准及食品监督管理的相关负责人;
2、从事食品科研、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质量监督、食品卫生检验的管理、技术和检验人员;
3、餐饮业负责人、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
4、大学、专科、中学、小学、幼儿园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领导。
5、各类食品、化学院校的学生。
地址: | 全国各地18所分校,循环定期开课 |
联系: | 鲁老师 |
手机: | 186657308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