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提质增效之减员背景下群体争议预防与实务处理技巧(北京,9月21-22日) | |||
课程类型: | 人力资源 | 授课语言: | 普通话 |
总学课时: | 2天 | 培训费用: | 3200元 |
授课时间: | 2017年08月21日至2017年08月22日 | 授课地点: | 北京 |
浏览次数: | 9396次 | 参加培训: | 在线报名 |
并购、重组、提质增效之减员背景下群体争议预防与实务处理技巧(北京,9月21-22日)
【举办单位】北京曼顿培训网 中国培训资讯网
【培训日期】
上海,2017年9月14-15日;深圳,2017年9月16-17日
北京,2017年9月21-22日
【培训地点】上海、深圳、北京
【培训对象】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主管/专员、法务顾问、其他高层管理者
【课程背景】
随着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和国际市场疲软,众多国内企业迎来内部调整期,李克强说:面对当前国际国内新形势,国企特别是央企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作为,苦练内功,积极深化改革和调整结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着力推进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增强核心竞争力,在淘汰落后、挖潜降本、做强主业上下功夫,保持效益回升态势,为巩固和发展经济向好势头提供有力支撑。通过业务转移、公司合并分立重组提升效率,或通过组织架构调整部门撤并削减成本支出,上述调整都必然涉及"人员裁减和整合",近年来被整合员工不仅关注裁员补偿高低,更开始关注裁员方案的公平性和透明性,加之各地劳动法差异和司法实践的变动,企业裁减特别是规模裁减是风险较高的一项人力资源活动。企业如何平稳快速推进结构调整和人员安置,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成本和风险,更关乎企业长期的经营效率。
我们将邀请拟上市公司人力资源整合与公司治理实战专家,具有丰富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及劳动法务实战经验的企业劳动法律顾问梁伟权老师,通过步骤的分析与案例解读,为企业提供流程性的解决方案。
【课程亮点】
■这是一堂解决实际问题、为企业稳健发展提供保障的实战课程!
■"会讲课"是通过讲故事,讲案例,倒过来认证法律是什么回事,这就是一个演绎方式的问题。
■实战经验丰富:来自于超1000个的案例;每年为数十余家各行各业的企业提供年度顾问;做过CEO的管理咨询顾问,做过管理咨询顾问的CEO。
■20多年企业CEO经验与企业主沟通同频道,更多的是站在企业的角度看问题,定位清晰只做企业方的代理人。
■当过政府处级干部,宏观意识强,具前瞻性和全局性,考虑问题,方案设计很全面,亲自为多家大型集团公司人员提质增效、重组调配、合并、搬迁、竞聘上岗、结业裁员等等提供专业方案及指导实施,涉及员工数万人。
■曾亲自操刀解决过国内多起重大劳动争议、危机事件,并被国内数百家媒体所转载和关注。
■专注于企业客户最关心的"三个实际":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讲授实际内容、解决实际问题。
【课程大纲】
一、商业模式改革,是新常态的时代要求
1.进行组织与流程的优化
2.加大外部资源整合力度实践中常见的企业客观变化
二、调整组织架构
1.避免部门间的重叠性和无效性
2.内部层级去中间化
3.权力下放
4.适度提拔
5.组织机构调整,员工岗位消失
6.部门裁撤
7.部门合并,岗位不足,需要减员
8.公司被收购,主体发生变化
【典型案例】佛山新福利闪电被购司机大停工
9.公司合并,岗位不足
10.业务转型,岗位取消
11.岗位相对应的工作内容发生变化
12.公司搬迁
【典型案例】上海苹果惠普供应商赫比家用电器因无预警搬迁引发千人罢工
13.结业关店
14.法律环境的变化
三、哪些情况才是司法实践中认定为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
1.变化发生的原因
2.变化发生的程度是否达到了重大的程度
3.变化发生之后的决策以及变化与决策之间的关系
4.是否有过协商以及协商的两个方向
四、企业裁员操作技巧实务
1.减员增效的意义
2.精干主体,分流辅助
3.下岗分流
4.促进资源的最佳配置
5.企业裁员行为
6.动因
7.分类
8.合规性要求
9.裁员方案
10.裁员备案
11.目前劳动局的态度
12.禁止裁员的范围
13.优先留用、招用人员范围
14.裁员后的义务
五、特殊时期的特殊员工处理
1.工伤时期
2.职业病
3.女工"三期"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5.临近退休
六、企业重大事件时必要的保密与有效的沟通
1.保密工作如何进行?何时适宜公开?
2.建立沟通小组:哪些信息可公开?
3.为企业的正常运作,何时《公告》平息员工的不安?
七、有效应对员工的心理危机
1.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作为谈判底线
2.整理员工人事档案台账,进行分类——便于沟通小组设置应对措施
3.准备相应法律文书模板,以备随时签订协议
4.保持工作正常运营的状态,避免引起恐慌
5.过激行为的有效应对
八、重大变革中HR的角色定位
1.面对谈判对象时
2.向上级汇报时
3.如何做好上下级的平衡
九、企业组织架构调整
1.根据企业的新发展方向制定组织架构
2.组织内部岗位竞聘
3.如何提升企业整体运行效率
十、如何有效预防劳动争议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1.劳动争议群体性事件的诱因
2.公司是否存在准备不足和沟通不到位的地方
3.劳动争议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和表现形式
4.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理
5.群体性突发事件预防和化解对策
6.如何利用第三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对机制?
7.如何处理劳动争议群体性怠工事件?
8.熟悉集体劳动争议与团体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
【讲师介绍】
梁伟权老师,曼顿培训网()资深讲师。拟上市公司人力资源整合与公司治理实战专家
凤凰网华人讲堂劳资领域风云人物
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客座教授
重庆人力资源 联合会 副会长
中国人事法务协会 高级 顾问
荣获中国企业教育百强十佳培训师称号
荣获最受职业经理人欢迎的培训师称号
荣获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2016年最受企业欢迎的培训师称号
梁伟权老师是具有丰富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及劳动法务实战经验的企业劳动法律顾问;以其二十多年的工作经历,参加过被誉为"黄埔四期"的由国家经委、团中央举办的第四期全国优秀青年厂长(经理)企业管理研究班,曾在政府机关担任处级干部, 以职业经理人身份担任过3个大型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总裁助理、常务副总、总经理的管理工作;宏观意识强,具前瞻性和全局性,考虑问题,方案设计很全面,亲自为多家大型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治理及重组并购等提供专业方案及指导实施,并受聘为独立董事,以抓专业的角度推动公司治理结构进入良性循环,实现可持续发展。
长期为企业转型提供管理提升咨询(在企业发展规划、集团管控模式咨询、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企业组织结构设计、内部控制设计、企业文化咨询、人力资源规划、中高层管理者激励、员工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员工职业发展体系设计、客户关系管理咨询等方面成绩卓著);成功服务过多个转型时期的企业,对企业内部管理非常熟悉和专业,具有十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项目驾驭能力,为将人力资源规范整合在中国公司的推广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人力资源管理界具有广泛的影响和资源。
入选《中国知名专家学者辞典》、《中国骄傲共和国功勋专家》、《中国当代人力资源》、《感动中国--时代杰出新闻人物》、《东方之子》及《辉煌三十年—中国改革功勋先锋人物》。
接受过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太原电视台、珠江经济广播电台、花都电台和《每日经济新闻》、《广州日报》、《新快报》、《赢未来》、《人力资源》等多家媒体的采访;提出近年来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理解偏差,特别对引入第三方独立机构参与协调的想法,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与指导作用,引起业界广泛关注。
【费用及报名】
1、费用:培训费3200元(含培训费、讲义费);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报名咨询:鲍老师
3、报名流程: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4、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5、详细资料请访问北京曼顿培训网:(每月在全国开设四百多门公开课,欢迎报名学习)
梁伟权老师,曼顿培训网()资深讲师。拟上市公司人力资源整合与公司治理实战专家
凤凰网华人讲堂劳资领域风云人物
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客座教授
重庆人力资源 联合会 副会长
中国人事法务协会 高级 顾问
荣获中国企业教育百强十佳培训师称号
荣获最受职业经理人欢迎的培训师称号
荣获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2016年最受企业欢迎的培训师称号
梁伟权老师是具有丰富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及劳动法务实战经验的企业劳动法律顾问;以其二十多年的工作经历,参加过被誉为"黄埔四期"的由国家经委、团中央举办的第四期全国优秀青年厂长(经理)企业管理研究班,曾在政府机关担任处级干部, 以职业经理人身份担任过3个大型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总裁助理、常务副总、总经理的管理工作;宏观意识强,具前瞻性和全局性,考虑问题,方案设计很全面,亲自为多家大型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治理及重组并购等提供专业方案及指导实施,并受聘为独立董事,以抓专业的角度推动公司治理结构进入良性循环,实现可持续发展。
长期为企业转型提供管理提升咨询(在企业发展规划、集团管控模式咨询、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企业组织结构设计、内部控制设计、企业文化咨询、人力资源规划、中高层管理者激励、员工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员工职业发展体系设计、客户关系管理咨询等方面成绩卓著);成功服务过多个转型时期的企业,对企业内部管理非常熟悉和专业,具有十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项目驾驭能力,为将人力资源规范整合在中国公司的推广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人力资源管理界具有广泛的影响和资源。
入选《中国知名专家学者辞典》、《中国骄傲共和国功勋专家》、《中国当代人力资源》、《感动中国--时代杰出新闻人物》、《东方之子》及《辉煌三十年—中国改革功勋先锋人物》。
接受过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太原电视台、珠江经济广播电台、花都电台和《每日经济新闻》、《广州日报》、《新快报》、《赢未来》、《人力资源》等多家媒体的采访;提出近年来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理解偏差,特别对引入第三方独立机构参与协调的想法,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与指导作用,引起业界广泛关注。
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主管/专员、法务顾问、其他高层管理者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华商商务楼 |
联系: | 鲍老师 |
手机: | 138102102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