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 清远 茂名食品检验员QS审核必备资格证考证培训 | |||
课程类型: | 资格认证 | 授课语言: | 普通话 |
总学课时: | 3天 | 培训费用: | 2200元 |
授课时间: | 2014年11月04日至2022年11月29日 | 授课地点: | 广州 |
浏览次数: | 8934次 | 参加培训: | 在线报名 |
1、高级食品检验工考证培训需要注意哪些条件?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各地区食品检验人员
为科学地规划和指导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2006年9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就对28大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同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QS的年检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检验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检验员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检验工作;且每个单位检验人员数量不得少于3人。为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企业检验人员的职业技能,本机构拟举办中、高级"食品检验工"职业技能考评。学员经培训后,考试合格颁发相应《食品检验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
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单位中从事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粮油及制品、餐饮、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保健食品及食品内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以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添加剂、农残、兽残及卫生、毒性、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学生。
二、鉴定内容:
国家强制的食品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1.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2.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3.实际操作技能培训;4.食品检验概述;5.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按工种分);6.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7.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8.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三、鉴定方式:
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结业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四、职业资格鉴定等级及费用:
本次鉴定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技师和高级技师另行安排(提前通知)。其中初级资格1550元/人;中级资格1850元/人;高级资格2200元/人(含教材、资料、培训考核、证书及午餐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江伟德老师 139 2702 6466 QQ在线报名:7146 38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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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员主要从事乳及乳制品、饮料、粮油、糕点糖果、酒类、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包装材料等需持证上岗的检验岗位。
化学检验员主要从事矿物、试剂、溶剂、染料、水泥、煤炭、气体、焦化、农药、油品、水处理等需持证上岗的检验工作岗位。
3、 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指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劳动法》第69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4、 职业资格证书的用途是什么?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5、 怎样报考食品检验员和化学检验员?
1) 学员准备2寸彩色照片5张(近期免冠,照片后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无身份证者用户口本复印件代替)、最高学历复印件一份
2) 填写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表(报名时获取)
范老师
主要授课内容:
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初中高级别)
化学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初中高级别)
食品化学检验基础课程
食品化学检验实操课程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老师
质量技术基础课程
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单位中从事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粮油及制品、餐饮、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保健食品及食品内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以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添加剂、农残、兽残及卫生、毒性、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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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
联系: | 江老师 |
手机: | 139270264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