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首页 >> 认证知识 >> 社会责任验厂 >> 客户验厂作业指导书

客户验厂作业指导书

最近更新: | 人气: 11921
客户验厂作业要求书
1.      目的﹕规范工厂的操作﹐满足各客户验厂要求﹐特制定此要求。
2.      范围﹕适用于所有的客户验厂和长兴全体人员。
3.      职责
经理﹕负责有关验厂人员的接待。
组长﹕负责验厂工作的统筹﹑组织和督导。
组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和配合验厂前检查。
稽核员﹕负责验厂前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检查和督导。
4.   验厂人员组织架构图

组  长
 


稽核员
 



5.   作业内容﹕
5.1经理接香港验厂通知后及时通知验厂组长﹐并在验厂时间段做好相关的接待工作。
5.2验厂组长及时组织各相关验厂人员传达相关的验厂要求和时间。
5.3组员按客户规定要求完成本部门的工作﹐在验厂前一周将资料交稽核员检查。
5.4稽核员根据客户验厂要求对各组员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不符合项各组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不得有任何理由进行搪塞。
5.5组员工作分工内容﹕
5.5.1人事部门
5.5.1.1招聘
5.5.1.1.1核实当地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就业年龄 ﹐并提供当地政府最低年龄证明文件﹐招聘时不得有歧视和童工现象﹐但需对进厂人员背景调查﹐进厂后统一进行一级培训包括安全﹑厂纪﹑厂规等﹐各用人部门需进行部门的工种操作和安全培训。
5.5.1.1.2如有未成年工须到劳动部门进行未年工登记并做好入厂前体检。
5.5.1.1.3新进人员进厂之后建立个人档案及时保存工人的年龄证明文件,工作证,出生证明或医生证明的副本﹐数据如有过期应及时更新。
5.5.1.2劳动合同和工人保险           
5.5.1.2.1人事部门定期核实当地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并复查合同上的工资和日期﹐复查政府更新合同的政策﹐复查不同合同期限的试用期﹐如合同期潢须及时到劳动部门重新办理劳动合同。
5.5.1.2.2定期办理医疗﹑工伤﹑养老﹑生育﹑失业保险﹐符合劳动部门的规定并提供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的批文。              
5.5.1.3工时﹑工资﹑考勤
5.5.1.3.1人事部门提供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批文﹐合同当中也应满足政府批文要求。
5.5.1.3.2工时﹑工资和考勤记录应符合客户验厂和劳动法的要求﹐对考勤表﹑工卡每月定期检查﹐不得有打卡错误或不打卡现象﹐如有不符合时应及时纠正﹐工时﹑工资﹑考勤表应和财务﹑生产部门的数据相符合﹐如有不符合现象﹐各部门重新核查﹐各部门书记员及时配合人事部门工作。         
5.5.1.3.3如需超时工作,必须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延时加班(政府批文)或申请实行综合计时。        
5.5.1.4员工访问           
5.5.1.4.1人事将客户验厂访问回答内容打印一份交各部门﹐各车间主管认真倡导和教育﹐如在验厂时出现任何问题将追究部门主管的责任(记过或罚款处分)。

转载请注明:http://www.cniso.com.cn/book-7233/




相关资料下载

最新发布认证知识

咨询热线:
13925768373
13925767953
13925760773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