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7034—1998轿车轮胎高速性能试验方法转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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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 T 7034—1998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 ISO 10191 : 1993 《轿车轮胎性能的检验 —— 室内试验方法》第一版的高速性能试验部分,对 GB/T 7034——1986 《轿车轮胎高速性能试验方法》进行修订的,在主要技术内容上与该国际标准等效。
通过修订使我国轿车轮胎性能的检验与国际标准靠拢,以适应国际贸易、技术和经济交流以及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需要。
1. 本标准与原标准的主要差异
( 1 )在试验条件上,斜交轮胎和子午线轮胎采用相同的试验速度和试验时间,改变了原标准采用不同试验条件的考核方法。
( 2 )以轮胎速度等级和负荷能力(轮胎层级和轮胎负荷分类)确定轮胎试验气压,改变了原标准以速度等级和轮辋名义直径确定试验气压的方法。
( 3 )以轮胎速度等级确定试验负荷, H 及其以下速度级的轮胎为最大额定负荷的 65 %, V 速度级的轮胎为最大额定负荷的 73 %,改变了原标准斜交轮胎按标准的推荐负荷,子午线轮胎为最大额定负荷的 80 %为试验负荷的规定。
( 4 )增加一个试验阶段,最后阶段的试验速度提高到轮胎速度等级标明的速度,保持试验时间 10min ,改变了原标准最后阶段的试验速度小于轮胎速度等级标明的速度 10 km / h ,试验时间 20min 的规定。
( 5 )增加了转鼓由启动到初始试验速度的升速时间应在 10min 以内的规定。
2 本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主要差异
( 1 )国际标准规定用转鼓直径为 1700 mm ±17 mm 和 2000 mm ±20mm 两种试验机,本标准根据我国试验设备的情况,选用直径为: 700 mm ±17 mm 的转鼓试验机。
( 2 )本标准增加了各试验阶段改变速度到速度稳定所需时间小于 1min 的规定。
( 3 )结合国情删去了国际标准中以 “T” 识别的临时替换用轮胎的试验条件和 8PR 斜交轮胎的试验气压。
( 4 )本标准试验室温度为 38℃ ±3℃ ,高于国际标准 20 ~ 30℃ 的规定。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 GB / T 7034—1986 。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化工部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仕芳 王克先
本标准于 1986 年 11 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委托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GB / T 7034—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