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22000程序文件-制程(生产)管制(IPQC)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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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品质管制,使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品质能得到有效的掌控,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过程的品质管制,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定执行。
1.3权责单位
1.3.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1.3.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 管制规定
2.1管制责任
2.1.1技术部
技术部对生产品质负有下列管制责任:
2.1.1.1制定合理的工艺流程,作业标准书;
2.1.1.2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文件
2.1.1.3不定期对作业标准执行与设备使用进行核查;
2.1.1.4会同品管部处理品质异常问题
2.1.2生产部
生产部对生产品质负有下列管制责任:
2.1.2.1作业人员应随时自我检查,检查是否湖和作业规定与品质标准,即开展自检工作。
2.1.2.2下一道工序人员有责任对上一道高能工序人员的作业品质进行查核、监督、即开展互检工作;
2.1.2.3本公司生产车间应设立全检站,有专职人员依规定的检验规范实施全检工作,确保产品的重要品质项目符合标准,并做不良记录;
2.1.2.4生产部各级干部应随时查核作业品质状况,对异常进行及时排除或协助相关部门排
除。
2.1.3品管部
品管部对生产品质负有下列管制责任:
2.1.3.1派员(PQC)巡检员依规定的检验频率与时机,对每一工段进行逐一查核、指导、纠正作业动作,即实施生产巡检;
2.1.3.2记录、分析全检站及巡检所发现的不良品,采取必要的纠正或防范措施;
2.1.3.3及时发现显在或潜在的品质异常,并追踪处理结果。
2.1.4巡检(PQC)工作程序
生产品质管制人员,也称(Process Quality Control),其工作程序规定如下:
2.1.4.1 PQC人员应于下班前理解次日所负责的生产车间的生产计划状况,一提前准备相关资料;
2.1.4.2 生产车间生产某一产品前,PQC人员应事先了解,查找以下相关资料:
2.1.4.2.1生产计划
2.1.4.2.2产品用料明细表(BOM)
2.1.4.2.3检验规范、检验标准
2.1.4.2.3工艺流程、作业标准
2.1.4.2.3品质历史档案
2.1.4.2.3其他相关文件
2.1.4.3 生产车间开始生产时,PQC人员应协助生产干部布生产线,主要协助如下工作:
2.1.4.3.1工艺流程查核
2.1.4.3.2使用物料、工器具查核
2.1.4.3.3使用计量仪器点检
2.1.4.3.4作业人员品质标准指导
2.1.4.3.5所检产品检
2.1.4.4 生产车间生产正常后,PQC人员应依规定定时巡检工作,巡检时间规定如下:
8:30; 10:30; 12:30; 14:30; 16:30; 18:30; 20:30; 或依一定的批量(定量)进行检验并做好相应记录。
2.1.4.5 PQC巡检发现不连,应及时分析不良原因,并对作业人员的不合理动作予以纠正;
2.1.4.6 PQC对全检站的不良应及时协助生产车间负责人进行处理、分析原因,并拟出对策;
2.1.4.1 重大品质异常,PQC未能处理,应开具《生产异常通知单》,经其主管审核后,通
知相关部门处理;
2.1.4.2 重大品质异常末能及时排除,PQC有责任要求生产车间停止生产处理,制止其继续制造不良品
2.1.4.3 ;PQC应及时将巡检状况记录《生产巡检记录表》
2.2生产不良把握
2.2.1不良品区分:
2.2.1.1作业不良
2.2.1.1.1作业失误
2.2.1.1.2管理不当
2.2.1.1.3设备问题
2.2.1.1.4其他应作业原因所致不良
2.2.1.2原、辅料不良
2.2.1.2.1采购物料原有不良混入
2.2.1.2.2上下工序加工时不良混入
2.2.1.2.3其他显见为上下工序或采购物料所致的不良
2.2.2不良率计算方式:
3. 3附件
3.1. 《生产巡检记录表》
3.2. 《全检站检验记录表》
3.3. 《生产异常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