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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22000程序文件-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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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对承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职责的人员规定相应岗位的能力要求,并进行培训以满足规定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承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所有人员,包括临时雇用的人员,必要时还包括供方的人员。


3  职责


3.1办公室


3.1.1 负责组织编制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的《岗位工作任职要求》;


3.1.2 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监督实施;


3.1.3 负责企业管理层面的基础教育;


3.1.4 负责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3.2相关部门


3.2.1 负责提出本部门员工的培训需求;


3.2.2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


3.3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批准部门负责人的《岗位工作任职要求》。


4  程序


4.1确定岗位能力


4.1.1承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人中应是有能力的,对能力的判断应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方面考虑。


4.1.2办公室组织各部门负责人编制《岗位工作任职要求》,报总经理审批。


4.1.3《岗位工作任职要求》经审批后,作为各部门选择、招聘、安排人员的主要根据。


4.2培训、意识和能力


4.2.1公司将识别从事影响食品安全管理的活动的人员的能力需求,分别对新员工、在岗员工、转岗员工、各类专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内审员等,根据他们的岗位责任制定并实施培训需求。


4.2.2 新员工培训

a)公司基础教育:包括公司简介、员工纪律、食品安全管理方针和食品安全管理目标、食品安全管理、安全和环保意识、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管理体系标准基础知识等的培训。在进入公司一个月内,由办公室组织进行;


    b)部门基础教育:学习本部门工作的主要内容,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


    c)岗位技能培训:学习生产作业指导书、所用设备的性能、操作步骤、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由所在岗位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并进行局面和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2.3在岗人员培训


    按培训计划,每年应对在岗员工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


4.2.4特殊工作人员培训


    a)特殊工序、关键工序人员的培训,由所在岗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每年对于这些岗位的人员还应进行培训和考核;


    b)电工、锅炉工等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c)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应由食品安全管理认证咨询机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2.5 技术人员培训


    各类技术人员是新产品开发的主力军,应创造条件使他们的知识不断更新,由生产部负责人安排老师组织培训或外送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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