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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指引

最近更新:2014/5/7 | 人气: 22004
1.1检测类别
1.1.1评价检测
一般连续采样测定3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上、下午各1次。每次同一点不同时间内测定,采取样品不得少于3个,测试结果取其均值(放射、噪声等物理因素测试结果除外)。
1.1.2日常检测
日常检测一般采样测定1个工作日。
1.1.3监督检测
监督检测根据监督和执法的要求确定采样测定的方法和内容。
1.1.4事故检测
事故检测根据现场情况确定采样点,检测至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低于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或最高容许浓度为止。
1.2检测点设置原则
1.2.1有害物质(有毒物质、粉尘)采样点设置
采样点的选择
a.采样点应设在有代表性的劳动者接触地点,尽可能靠近劳动者,但不影响劳动者的正常操作,且应避免生产过程中待测物质直接飞溅入收集器内。
b.选择的采样点必须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劳动者接触时间最长的采样点,并应作为重点测试点。
c.在采样点上设置的收集器应在劳动者的呼吸带。
采样点数目的确定
a.工作场所按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凡逸散或存在有害物质的工作地点,至少应设置1个采样点。
b.在一个有代表性的工作场所内有多台同类生产设备时,1~3 台设置1个采样点;4~10台设置2个采样点;10台以上至少设置3个采样点。
c.在一个有代表性的工作场所内,有2台以上不同类型的生产设备,逸散同一种有害物质时,采样点应设置在逸散有害物质浓度大的设备附近的工作地点;逸散不同种有害物质时,将采样点设置在逸散待测有害物质设备的工作地点,采样点的数目参照b确定。
d.劳动者在多个工作地点工作时,在每个工作地点设置1个采样点。
e.如劳动者工作属于流动性,在流动的范围内,10m以下设置1个采样点,10m以上设置2个采样点,以此类推。
f.仪表控制室和劳动者休息室,面积在20m2以下的,设置1个采样点,面积在20m2以上的,设置2个采样点。
1.2.2噪声测试点设置原则
稳态噪声:工作场所声场发布均匀(测量范围内A声级<3 dB (A)),选择3个测点,取平均值。
非稳态噪声:工作场所声场发布不均匀时,应将其划分若干声级区,同一声级区内声级差<3 dB (A)。每个区域内,选择2个测点,取平均值。
劳动者工作是流动的,在流动范围内,对工作地点分别进行测量,计算等效声级。
使用个人噪声计量计的抽样方法见GBZ/T 189.8-2007附录A。
1.2.3高温测试点设置原则
工作场所无生产性热源,选择3个测点,取平均值;存在生产性热源,选择3~5测点,取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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