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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认证标准

最近更新:2014/5/6 | 人气: 11871
我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于2002年3月18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6月1日起施行。其内容有十章五十七条,包括从产前(如种子品质标准化)、产中(如生产技术管理各个环节标准化)到产后(如加工、贮运等标准化)的全过程,都要遵循规范,从而形成一套完整而有科学的管理体系。[1]
认证级别[2]
一级认证:即GAP+认证,一级认证等同于EUREPGAP。要求规范的所有一级控制点都要符合要求,二级控制点除果蔬外90%满足要求。三级控制点没作符合性规定。
二级认证:要求规范中所有一级控制点的95%满足要求,不设定二级控制点、三级控制点的最低符合百分比。
认证标志
一级认证 二级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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