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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员工是否存在迟到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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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可要求员工在工作的时候登记考勤,或者填写工作记录、工作报告,以作为出勤、工作的依据;另外,用人单位应该以合理的劳动定额、工作目标或其他考核标准来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本案中,老陈的岗位实行了不定时工时制,不应参照标准工时进行打卡考勤。用人单位后面发文要求按标准工时去打卡,此做法未必对老陈有效,因为用人单位的单方行为未必能对抗双方的约定《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假设内部发文具有法律效力,且老陈日后执行该做法,那么将来老陈就有机会索赔加班费,因为其工作性质决定了老陈肯定存在加班的状态!用人单位应衡量得失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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